网络安全需要法律的坚强维护,一直是人民群众的诉求。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标志着我国网络领域步入了一个全新的法治时代。
在网络安全法出台之前,尽管一些地方和部门制定了一些关于网络安全带有法律性的规定,但其效力和权威远不如网络安全法。不过这些规定的实施,也为网络安全法的制定积累了经验、创造了条件。也正因为网络安全法是一部社会高度关注的新法,网络安全法的出台因此经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三次审议,每一次审议都有精心修改,使网络安全法的制定更加科学严谨完备,成为一部我国网络领域的基础性法律。随着网络安全法的施行,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网络安全的规定必须与网安法保持一致,不得与其相抵触,甚至违背。
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越来越多。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使之成为广大网民的基本遵循和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的利器,有必要消除一些人“法多反而无法”的误解。在信息化高度发展的今天,网络成为人们生活和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遵守和执行网络安全法,并不是限制人们上网,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网民的自由权利,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营造文明和谐、公平正义的网络环境,让大家能够共享网络信息资源,愉快上网,安心上网。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既然是人们生活和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必然受到法律的约束。作为网民,有必要知道网络安全法的规定,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增强守法意识。这次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重点突出了相关的原则、义务、规则、制度等,明确了网络空间主权的原则、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义务、以及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义务,进一步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建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确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数据跨境传输的规则。为打击网络领域里的违法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
网络安全法适用全体公民和组织。因此,不论个人或组织都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自觉履行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如果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将受到法律的追究。法律关于上述文字的清晰表述,是网络组织和个人必须坚守的底线,也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一段时间以来,由于网络安全上的漏洞,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严重,造成网络诈骗多发态势,严重危及到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乃至生命安全。一些学子因不堪这种网络诈骗自杀事件,引起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响。打击网络犯罪,成为沸腾的民意。针对个人信息泄露和网络诈骗问题,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违者将可能被追究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
实践证明,安全是网络的生命线。网络安全法的施行,为网络空间安装了监管的眼睛。从这个角度看,网民既是监督者,也是被监督者,规范网络行为势在必行。对于恶意破坏网络安全的人来说,网络不再是为所欲为的自由世界,不讲规矩必将自食苦果。网络安全法守卫网络安全,释放出来的是网络的正义,这正是网络时代所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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