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9月18日电(记者 吴平)备受关注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案今日在广东省高院开庭,双方对3Q大战是否涉嫌不正当竞争进行了充分的论辩,经过5个多小时的审理,法院并未当庭宣判。现场听审的媒体以及法律专家纷纷表示,在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还不存在明确法律标准的情况下,3Q大战很难判决。
360承认“扣扣保镖”破坏QQ盈利模式
作为3Q大战第三季,据记者了解,到场听审的媒体数量并不多。记者从前方了解到,相比今年4月360告腾讯索赔1.5亿元时座无虚席的庭审盛况,今天的旁听席从200人缩水到15人,不少网友在网上纷纷表示已“审美疲劳”。
从两方派出的律师来看,与4月份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阵容一致。由于少了4月份庭审中对对方专家证人身份的质疑以及证人出庭环节,本次的审理过程很快就进入到了法庭辩论阶段。
法庭辩论围绕着四个方面问题进行。第一、“扣扣保镖”是否破坏了QQ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导致原告丧失了增值收入交易机会,破坏了腾讯的商业模式;第二、360是否存在诋毁腾讯的商业声誉;第三、“扣扣保镖”是否取代QQ的部分功能,360借机推销自己的软件和服务;第四、若构成不正当竞争,道歉和赔偿的依据。
现场观摩此次审理知名律师于国富特别提到,在第一个问题的论辩中,法官向360一方问道,被告的行为是否会减少原告的交易机会。被告律师回答,会,而且这正是被告开发“扣扣保镖”软件的目的所在。
于国富告诉记者,判断是否是不正当竞争,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因素:第一,是否是同行业竞争;第二,否存在侵害的故意和造成严重后果;第三,是否有违公认的商业道德。“综合以上三个方面的因素,在这起诉讼中,360方面如此陈述存在非常大的风险。”于国富表示。
不过360一方律师随即在法庭上解释道,打破腾讯商业模式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关键是看手段是否违法公认的商业道德。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则告诉记者:“减少交易机会并不是不正当竞争的必备要件。”
缺乏法律依据致互联网竞争乱象
4月份360诉腾讯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整个庭审时长近8个钟头,本次庭审也有5个多钟头,尽管两次庭审时间都非常充分,但一些媒体和法律专家还是认为“3Q大战”中的商业竞争还是缺少法律上明确的依据。
现在听审的京华时报记者李斌在微博上感叹到:“唉,双方律师引用的法条居然很多是工信部规定及互联网协会的自律公约等,我们互联网立法真是奇缺啊!”
于国富告诉记者,尽管在我国法律中,对于一些商业道德,如“不允许搭便车”、“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等没有明确地指出。但在司法实践中,这些基本的商业道德在法官判定不正当竞争诉讼时,还是往往被认可的。
于国富认为,360与腾讯均处于互联网行业中,都通过互联网广告等获得收入。360以“扣扣保镖”禁止QQ广告来限制腾讯盈利,这在商业逻辑上行不通的。此外,“扣扣保镖”以QQ存在安全隐患为由,用自己产品替换QQ安全中心,并且与“QQ保镖”谐音,借着QQ巨大用户数,360的产品有搭便车之嫌。
赵占领则告诉记者:“拦截QQ弹出窗口和广告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的争议很大。尤其360还是以用户的名义,完全由用户设置拦截哪些网页或软件能弹出广告,这种情况更难以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不过赵占领并不认为360就没有过错,他指出:“扣扣保镖劫持QQ安全中心,将其替换成360安全卫士,我个人觉得至少这一点对360很不利,认定为通过搭便车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可能性较大。”
赵占领最后告诉记者:“这个案件很多地方争议太大,又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很难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