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5月30日电(记者吴小康周勉潘林青)小林是广西北流市六麻镇端寨村人,和很多同龄人一样,“90后”的他喜欢上网,10公里外的镇上是他以前几乎每周都要去的地方。但现在,他却因抢劫被关在看守所里。
小林的父母和哥哥常年在外地打工,爷爷负责照料他的生活。读到初一时,在未征得父母的同意下小林自己办理了辍学手续。走上社会后,小林平时就跟村里同龄人厮混,最终走上歧途。
伴随着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寻求工作,近年来,中国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逐渐凸显。由于从小疏于管教,加上社会诱惑增多,部分留守儿童逐渐沾染上沉迷游戏、赌博甚至吸毒等恶习,最后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相关人士和专家指出,数量庞大的留守儿童数量,加上农村地区控制体系弱化,如果不采取有效干预,今后一段时期,留守儿童罪数量或呈进一步上升态势。
根据全国妇联2009年发布的数据,中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约为5800万人,其中留守儿童中的79.7%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13%被托付给亲戚朋友,7.3%处于不确定或无人监护状态。
广西桂平市大洋镇一所中学校长告诉记者,全校1000多名学生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留守学生”,如何做好留守儿童的教育一直令他头痛。
一些专家、公安干警介绍,当前留守儿童犯罪低年龄、低文化、低法律意识“三低现象”突出,且暴力犯罪、激情犯罪等特点明显。
专家认为,家庭、学校、社区是孩子实现社会化最重要的平台,建议采取多项措施,着力构筑起以家庭、学校和社区为基础的“三位一体”安全成长网络。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审判长欧阳文说,预防留守儿童违法犯罪,家庭是第一道防线,在外务工父母应认识教育意识,经常与孩子保持沟通,关心子女生活学习的同时,及时掌握孩子思想动态。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教授梅志罡认为,应努力改善父母与孩子长期不共同生活的现状,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城乡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人为壁垒,使农民逐步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益,尽量满足农民工子女进城读书需要。同时引导产业向农村地区转移,尽量让农民在家门口上班,减少留守儿童数量。
梅志罡说,一些学校探索的“代理家长”制度,鼓励老师与留守儿童“结对子”,完全负责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变化,这一做法对孩子成长具有积极意义,应大力推广。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杨赛宇认为,应树立起“未成年人是国家所有”这一观念,对于失责或未尽义务的主体,应明确罪名,但目前中国尚未对父母承担责任和未尽责要惩罚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