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细化企业重组所得税管理

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本报讯 国税总局日前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对《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作出进一步解释和细化。《办法》明确,2008、2009年度企业重组业务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将按本《办法》处理。  去年5月,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重组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可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有关专家表示,《通知》将促进行业企业兼并重组,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根据《办法》,企业合并或分立,合并各方企业或分立企业涉及享受税收优惠过渡政策尚未期满的,仅就存续企业未享受完的税收优惠,可继续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注销的被合并或被分立企业的存续企业、合并或分立而新设的企业不得再承继或重新享受上述优惠。合并或分立各方企业按照《税法》的税收优惠规定和税收优惠过渡政策中就企业有关生产经营项目的所得享受的税收优惠承继问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办法》明确,企业重组业务,符合《通知》规定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应按照规定进行备案;如企业重组各方需要税务机关确认,可以选择由重组主导方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层报省税务机关给予确认。  据悉,《通知》明确,企业重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应同时符合五个条件,其中之一是“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办法》对“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的确认给予明确:  一是重组活动的交易方式。即重组活动采取的具体形式、交易背景、交易时间、在交易之前和之后的运作方式和有关的商业常规。二是该项交易的形式及实质。即形式上交易所产生的法律权利和责任,也是该项交易的法律后果。另外,交易实际上或商业上产生的最终结果。三是重组活动给交易各方税务状况带来的可能变化。四是重组各方从交易中获得的财务状况变化。五是重组活动是否给交易各方带来了在市场原则下不会产生的异常经济利益或潜在义务。六是非居民企业参与重组活动的情况。 (下转A2版)  (上接A1版)此外,《通知》规定,符合“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条件的,企业重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办法》明确,上述“原主要股东”,是指原持有转让企业或被收购企业20%以上股权的股东。符合《通知》第五条有关规定,并且符合“企业合并,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享受特殊性税务处理。  对上述“统一控制”,此次国税总局出台的《办法》给予明确。《办法》称,同一控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能够对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实施最终控制权的相同多方,是指根据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对参与合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拥有决定控制权的投资者群体。在企业合并前,参与合并各方受最终控制方的控制在12个月以上,企业合并后所形成的主体在最终控制方的控制时间也应达到连续12个月。

时间: 2024-09-20 14:42:48

国税总局细化企业重组所得税管理的相关文章

【阿里云资讯】阿里云中标国税总局大数据专有云项目

[8月22日讯]据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消息,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云平台项目开标,中标者为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产品为阿里云,中标金额3998.8 万元.据悉,这也是阿里云专有云在税务核心大数据平台的首次大规模应用. 从公示中标信息来看,中软组织牵头获得该项目.阿里云提供的产品服务覆盖了从云计算到大数据以及安全等领域的产品服务,其中包括了云服务器ECS.云数据库RDS.对象存储OSS以及大数据计算.流计算.数据可视化.云盾等10余种产品服务. 据悉,按照国家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

国税总局507号文带来什么

2009年9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简称"国税总局")公布了关于执行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即国税函[2009]507号文件,对执行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尤其对如何界定某项费用是否属于特许权使用费作了较详细的解释. ⊙ 艺阳/文 解读 作为近来发布的加强非居民企业申请税收协定待遇的系列管理文件之一,国税函[2009]507号文件(简称"507号文")于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507号文要点概括起来包括以下五点: 一.有关工

国税总局局长王军:互联网红包要合法合规,不能暗渡陈仓

国税总局局长王军在大会堂部长通道说,赞同"互联网红包要合法合规,不能暗渡陈仓"的说法.他说,企业派发给个人的中奖红包,应按有关法规征税,税款由派发企业代扣代缴.亲友之间互发的娱乐性小额红包不应征税,这与现行税法规定一致,也是于情有理的. 此前,腾讯董事局主席马化腾曾表示,目前B2C(商户对个人)发红包缴税,春节期间商户通过央视摇一摇发红包5个亿,缴了1个亿的税.但是C2C(个人对个人)发红包因为单次限额在200元以下,在目前的规定下,暂时不缴税."如果未来规定,我们也能解决,

原国税总局司长:向个体电商征税是趋势

摘要: 核心提示:原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司司长李林军表示,向个体电商征税是趋势,但要把握时机和策略.他表示,大数据的管理,为未来的税收征管带来了机遇. 10月25日,在2013中国税法论 核心提示:原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司司长李林军表示,向个体电商征税是趋势,但要把握时机和策略.他表示,大数据的管理,为未来的税收征管带来了机遇. 10月25日,在2013中国税法论坛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原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司司长李林军表示,向个体电商征税是趋势,但要把握时机和策略.他表示,大数据的管理,为未来的税

原国税总局司长:迟早要对个体电商征税

摘要: 核心提示:原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司司长李林军表示,向个体电商征税是趋势,但要把握时机和策略.他表示,大数据的管理,为未来的税收征管带来了机遇. 10月25日,在2013中国税法论 核心提示:原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司司长李林军表示,向个体电商征税是趋势,但要把握时机和策略.他表示,大数据的管理,为未来的税收征管带来了机遇. 10月25日,在2013中国税法论坛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原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司司长李林军表示,向个体电商征税是趋势,但要把握时机和策略.他表示,大数据的管理,为未来的税

国税总局:网络发票并非针对电商和网购征税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4月2日消息,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就日前出台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针对市场关注的"电商征税"问题,该负责人表示,网络发票是规范发票使用和税收征管,以及防控发票类违法犯罪的手段,而非针对网络购物和电子商务征税. 全文如下: 2013年2月25日,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签署国家税务总局第30号令,公布<网络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日前,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负责人就<办法&

国税总局给出高新技术企业定义重点支持8大领域

国税总局昨日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明确了企业所得税"两税合并"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具体认定门槛. 新<企业所得税法>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合并为25%,但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15%的优惠税率.自新法颁布后,各界就一直在关注高新技术企业如何认定. <办法>明确,高新技术企业要在国家重点支持的8大高新技术领域内(见后表),并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人

国税总局环保部调研碳税方案或明年出台

本报记者 田予冬 吴丽华 北京报道 5月7日,<华夏时报>记者从国税总局获悉,国税总局和环保部等部门正在针对碳税领域的有关问题进行调研. "碳税是环境税的一种,碳税方案目前还处在调研阶段,估计明年会有一个方案出来.最终的步骤,可能是国务院会以条例的形式颁布一个文件,然后再形成专门的法律.具体的操作可能是先从钢铁等能耗大户开始实行,逐步向其它产业展开."国税总局的一位知情人士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另一位国税总局的人士则对记者表示:"目前有关

国税总局查税风暴见成效 11国企补税126亿元

国税总局对11家分布在石化.银行.保险.通信和发电行业的国企进行的税收检查结束,11家集团补税126亿元,计算 滞纳金150亿元以上.本报讯 (记者何颖思)国家税务总局在去年启动了定点联系企业税收检查,被媒体形容为"查税风暴".昨日,记者从权威渠道了解到,11家国企的税收检查行动已于 2009年完成,11家企业集团全国补税126亿元,计算滞纳金150亿元以上.3月5日,全国首家大企业税收管理局在广东正式挂牌,管理局与广东省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合署办公.独立运作,是广东省地税局主管全省大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