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4岁的金某原本在深圳开了一家网店。去年1月初,金某找到了浙江省湖州市一家经营土特产的网站农民巴巴网,查看了网站的积分获取方式,发现网站对客户首次注册、每天登录等都有一定的积分赠送,而且网站的积分可以跟淘积分网站的积分等额互换,而淘积分又可以跟支付宝的积分等额互换,支付宝的积分可以通过转换人民币提现或者消费。于是,金某觉得“很赞”,就在农民巴巴网站注册了三个账号,每天登录网站签到,网站也每天赠送给金某一定的积分。
几天后,当金某再次进入账户时发现自己已有将近">100个左右的积分,就进入淘积分网页,准备将积分兑换成淘积分。但是,当操作完后,页面显示兑换失败,但淘积分网站的账户内却凭空多了100积分,农民巴巴账户内积分却没有少。金某又反复操作几次,发现淘积分账号内积分不断增加,而农民巴巴网站账户内积分始终没有减少。金某意识到积分兑换系统有漏洞,就反复在农民巴巴网和淘积分网之间兑换积分。为了加快兑换积分的速度,金某还将淘积分内的积分换回到农民巴巴积分,这样就可以基数成倍的增加。在之后的2、3小时内,金某反复来回兑换,总共获取了3000多万的积分,而后又将这3000多万积分兑换成支付宝积分,支付宝积分和人民币是100积分兑换1元人民币,金某总共在支付宝兑换了31.8万元现金。
在支付宝内兑换成现金后,金某马上将这笔钱转移到自己的建设银行(601939,股吧)卡内。当晚,金某想到自己获得了这么一大笔不义之财,有点后怕,便打电话联系农民巴巴网站工作人员,向他们说明事情原委。之后,又把这30余万元转到母亲名下,让母亲和农民巴巴网站联系。金某原本想归还这笔钱,但把钱转到母亲名下后,农民巴巴网站多次联系金某及其母亲,催还这笔款,金某及母亲都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甚至手机也关机。不得已,农民巴巴网站报警,去年10月,金某被抓获。
今年3月20日,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金某提起公诉,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将择日作出判决。
检察官说法:本案与一般的盗窃罪确有不同,从主观上讲,一般的盗窃行为应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本案中金某发现农民巴巴网站的系统漏洞后,如果就此停止,是民法上不当得利。但案件发展过程中,金某却由无意变成了恶意,性质属于“盗窃”行为。“就比如忘记锁门,不等于小偷就可以合法搬空。”
从盗窃的对象上讲,一般的盗窃行为应该有有形或无形的对象,本案中是由于系统漏洞造成的积分增加,法律上未明确规定积分为盗窃对象,但积分可以兑换成现金。网站的积分虽然是无故增加的,或者说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增加的,但农民巴巴网站对积分享有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金某的行为破坏了农民巴巴网站对新增加积分的这些权利,农民巴巴网站就要偿付给淘积分网站、支付宝相应的款项,造成了损失。因此,积分也可成为盗窃的对象。虽然金某后来想归还,但在提现时盗窃已经既遂,是否想还不影响案件定性。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金某盗窃31.8万元,已经属于数额特别巨大,量刑将在十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