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石义胜 通讯员李猷)宝安沙井一家手机店的老板被盗手机号码卡、现金等财物,当天就有人向他推销电话卡,一对号码竟发现正是被盗物品,遂报警将
卖家擒获。近日,宝安区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朱某提出公诉,宝安区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朱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去年9月2日凌晨3时,钟先生发现其在沙井经营的手机店被盗,经过清点,发现被盗的财物包括87张神州行号码卡、33张动感地带号码卡、10套新势力号码卡、10套如意通号码卡以及现金2700元、旧诺基亚手机3部。当天下午3时,当钟先生还在为自己损失的财物感到惋惜时,突然接到一个神秘的电话,电话那边一位姓朱的人称自己有百余套手机号码卡要一次性大量销售,并称可以优惠价供货。钟先生感到十分蹊跷:自己晚上才丢了卡,白天就马上有人来推销?于是,钟先生和朱某约好见面,看了要出售后的手机号后其大为惊讶:朱某出售的手机号码号正是自己昨晚丢失的。钟先生保持冷静,称自己要回去考虑一下。离开后,其迅速报警,不久再次与朱某约好交易地点,见面交易时,警察将朱某抓获。 经朱某事后交待,他所要出售的手机号码卡全是其老乡“老五”盗窃后要其出售的,之后他在逛街时看到了被害人钟先生的手机店所散发的销售手机号码的宣传单,于是便打电话与其联系。经过警方调查,尚未有证据表明朱某曾盗窃钟先生的手机店,但朱某在明知是盗窃所得的赃物而仍代为销售,其行为已经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时间: 2024-09-27 16: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