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吴辰光)微软公司诉北京思创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预装盗版软件一案,于近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原告微软公司的诉讼请求获得法院支持,判处被告北京思创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微软公司人民币共计超过46万元。 去年,微软公司所委托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先后在被告位于海淀区中关村海龙大厦、鼎好电子大厦的4家销售门店多次随机购买了12台电脑。经微软公司鉴别认定,上述12台计算机中所安装的Windows XP及Office 2003软件均未经微软公司授权许可,属于盗版软件。2009年6月8日,微软公司将北京思创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时间: 2024-09-20 04: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