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网站的内容而言两岸限制跟管理的重点也大异其趣, 当然违法法律明文规定的内容如色情,赌博等等一类的肯定是一致都不行的, 但是有一些东西两岸却有极为不同的尺度
大陆网站重视”和谐”, 对文字内容敏感度较高, 现在流行所谓交互式营销, 讨论版, 留言版,社群类的一大堆, 所谓入境要问俗, 这在互联网上同样适用, 定震在台湾的讲座就建议台商如果没有">管理能力最好就别在大陆自己的企业网站搞啥讨论留言的
台湾则是对互联网上的商品销售作了较多的限制跟管理,至于有哪些规定,大家可以看看台湾yahoo拍卖里的说明http://tw.help.yahoo.com/auct/policy/item/index.html
这里面有些商品被限制可能大陆的网商会比较难理解, 例如烟酒类是不能在互联网上销售的,因为烟酒不能出售给未成年人而互联网则对交易对象是否为成年人无法认定,
另外化妆品类在台湾互联网要作销售必需跟卫生主管单位先申请网络广告审批行(化妆品广告说明), 有些专门靠赚检举奖金的人一天到晚在搜寻违规网站, 所以可以看到像http://www.shopping99.com.tw/law_id.jsp?ac=true 干脆把所有审批全放在一个网页上了
还有必需注意的是商品在文字叙述都不能牵涉到有关的医疗效果, 比较容易违规的是化妆保养品类跟保健食品类, 相关罚款都不便宜, 而且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 主管单位直接联系不上网站经营者就会找网站所属的主机空间服务商, 碰上了也挺麻烦的
在网上要想长久经营就得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所以互联网相关的法律其实就是一门值得重视的课题了
时间: 2024-07-30 15:4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