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的一年,国家频频出台PPP相关政策,使PPP的关注度直线攀升。
2015年“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多管齐下改革投融资体制,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领域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合作模式。这是近年来PPP首次进入到政府工作报告。
随后,《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出台,进一步明确PPP地位,此后无论是政策保障、组织安排、部门利益协调等都充分显示出PPP模式的“准国策”地位。
PPP提升国家治理能力,解决融资难题只是“副产品”
作为一种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模式,PPP在蓬勃发展的智慧城市建设领域,能“撬动”巨大的社会资本,以市场化、专业化的机制帮助智慧城市迅速“落地”,备受瞩目。但是,PPP在落地的过程中,还面临潜在风险,如何规避风险,实现企业、政府共享?一直是业内关注的焦点。近日,在由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数字城市专业委员会主办、中国投资协会投资信息专业委员会提供支持的2016智慧城市与PPP融资高峰论坛上,与会专家围绕PPP模式的热点话题展开深入探讨。
PPP模式是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简言之,PPP就是公共服务和社会资本相结合,让公共服务和社会资本最大化。
“在大力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当下,推广政府、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一次体制机制变革;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可高效利用政府财政资源,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的效率和质量。解决融资难题只是PPP的‘副产品’。”会上,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数字城市工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刘朝晖在谈起PPP模式的作用时如是说。
虽然扩宽融资渠道只是PPP模式的“副产品”,但是对于一些遭遇资金掣肘的智慧城市建设者而言,这个模式无疑为大家带来了曙光。
目前,住建部、科技部在全国推进了三个批次、共计277个智慧城市试点工作。每个智慧城市在创建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如果仅依靠财政投入,资金缺口巨大。2014年9月,国家首次将PPP作为地方融资的新渠道,让不少智慧城市建设者眼前为之一亮。
不少城市、企业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PPP模式之中,探索PPP创新发展之路。合肥时代智慧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心禹在介绍合肥高新区智慧城市PPP模式特点时说道:“我们把智慧高新建设主体--SPV公司从传统的建设商转型为资源整合的‘发展商’。‘发展商’以政府的角度系统性思考智慧城市建设,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企业;以舍得的态度厘清裁判员、运动员之间的关系;以政府投资为引导,通过多种金融手段,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引领产业发展。”此外,合肥高新区还创造性提出“文化+智慧城市”的建设模式。智慧城市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
“PPP模式对政府来讲,不仅可降低建设成本,还能有效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腾出更多的精力放到规划和监管上。对企业来讲,PPP模式拓宽了企业的发展空间,进一步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中国投资协会投资信息专业委员会郭欣表示。
未雨绸缪,避免“触礁”
在国家利好政策的推动下,PPP模式成为政府、企业的“新宠儿”。
但是,作为一种创新的模式,PPP进入大众视野的时间不长。其在操作实践中,如何确定项目领域、如何保障PPP项目的有序发展等问题一直困扰着业内人士。与会专家建议,PPP参与者需要在项目准备阶段进行有效评估,避免后期“触礁”。
北京财建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赵红告诉记者,政府和企业在准备进行PPP模式时,需要首要考虑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为后期的决策提供依据。
物有所值主要用于比较项目采用PPP模式与采用传统模式之间的优劣。换言之,物有所值评价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项目采用PPP模式是否会比采用传统政府单独建设运营模式更优,即采用PPP模式是否“物有所值”,这是开展PPP模式的第一步,有一整套复杂的计算评估方法。
以前,各地在论证PPP项目是否可行时,评价体系不系统、操作性差,使得有些评价结果存在争议。近日,财政部《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出台,明确了物有所值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的具体评价内容,为各行业项目测评提供了重要依据。各地在进行PPP模式之前,参照《指引》的具体要求,判断项目价值,进而确定其运营模式。
与此同时,为科学评估项目实施对当前及今后年度财政收支平衡状况的影响,需要对项目的各项财政支出责任进行清晰识别和测算,避免以后出现各种问题。这是对PPP模式的有力支撑。
因此,在PPP模式落地之前,根据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财政支出、风险分担等因素,加强“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才能有序稳妥地推进PPP的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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