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将实施更严退市制度 较主板新增三种退市情形 本报北京5月8日电 (记者许志峰)深圳证券交易所今天就创业板上市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
意见。根据规则,我国创业板退市制度设计更加市场化,也较主板更为严格,以更好地实现优胜劣汰,引导投资者树立审慎的投资理念。 针对创业板公司的风险特征,创业板构建了多元化的退市标准体系,较主板新增了以下退市情形:一是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将进行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在规定期限内仍不能消除的,将启动退市程序。二是上市公司会计报表显示净资产为负时,往往意味着公司资不抵债,财务状况极差,随时面临停业、倒闭或被清算的风险,当上市公司出现此种情形,将进行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在规定期限内仍不能消除的,将启动退市程序。三是创业板公司平均股本规模较小,可流通股份数量较少,部分公司股票可能会出现流动性问题。为了防范因股票流动性不足而产生的市场效率不高、流动性风险加大等问题,借鉴海外市场做法,当公司股票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
成交量低于100万股,将进行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在规定期限内仍不能改善的,将启动退市程序。
时间: 2024-10-26 15:5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