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27日电 (记者朱竞若、王明浩)为切实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水平,北京大幅度调升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家庭月人均涨50元,农村低保最低标准家庭月人均涨90元,调整幅度为近年来最大的一次。 12月27日上午,北京市民政局发布城乡低保标准调整方案,从2011年1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家庭月人均430元上调为480元,上调幅度为11.62%。 全市农村低保最低标准由家庭月人均210元上调为300元,上调幅度为42.85%。各区县制定本地农村低保标准的调整方案,经本区县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此次北京城乡低保调整的时间,从往年的7月1日提前到1月1日,提前整整半年时间。 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按照现行标准执行,即: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月人均731元,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按照2010年7月1日各区县确定的标准执行。 北京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标准是根据全市低保调整机制有关规定进行测算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社会保障相关标准上调等因素而确定的。因城乡低保标准调整所增加的经费,由区县财政负担。 在调高城乡低保调整的同时,北京停止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
时间: 2024-09-20 08: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