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空姐代购案重审今日上午宣判,李晓航在家人和律师的陪同下来到法院等待审判结果。 空姐代购案重审今日上午宣判,李晓航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法院等待审判结果。 。 空姐代购案重
空姐代购案重审今日上午宣判,李晓航在家人和律师的陪同下来到法院等待审判结果。
空姐代购案重审今日上午宣判,李晓航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法院等待审判结果。 。 空姐代购案重审今日上午宣判,李晓航在家人和律师的陪同下来到法院等待审判结果。 12月17日上午消息,今天上午10点,离职空姐李晓航代购逃税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宣判。李晓航因走私普通货物罪,偷逃税款8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万元。此前,李晓航曾被法院认定逃税109万余元,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从2010年到2011年,离职空姐李晓航从韩国免税店买回化妆品,然后放到淘宝店上销售获利。由于在多次入关时均未向海关申报,被指控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
在2012年的一审中,李晓航被审定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109万元,判定走私罪,获刑11年,并处罚款50万元。李晓航不服,上诉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13年5月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该案发回重审。在2013年10月初的二审中,法院认定其偷逃税款约为8万元人民币。
由于被认定的偷逃税款金额大幅降低,李晓航的获刑也大幅减轻。在今天的法院宣判中,李晓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万元,较此前获刑大幅减轻。
李晓航案在过去两年中一直受到各界关注,在一些电子商务平台上,有很多的个人或者企业提供海外代购业务,而海外代购行为是否属于走私行为曾引起热烈讨论。
由于网络代购已经逐渐发展成为一种产业,相关法律专家也曾建议说,国家应对海外代购相关细则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
附:
北京二中院对前空姐走私案作出一审判决
31岁的前空姐李晓航与32岁的某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褚子乔、41岁的本市无业人员石海东涉嫌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提起公诉。今天(12月17日),北京二中院一审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分别判处李晓航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万元;判处褚子乔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石海东二年四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继续追缴三人偷逃税款上缴国库。
2012年6月25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二中院提起公诉,指控李晓航、褚子乔、石海东犯走私普通货物罪。二中院经审理于同年9月3日作出判决后,李晓航、褚子乔不服,上诉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5月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该案发回重审,二中院于同年5月14 日立 案后,依法另行组成合议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二中院经审理查明,李晓航与褚子乔预谋后,由褚子乔为李晓航提供韩国免税店账号,并负责在韩国结算货款,李晓航伙同石海东在韩国新罗税店购买化妆品等货物后,分别于2011年4月19日、2011年8月30日,采用以客带货的方式从沈阳仙桃机场、首都机场无申报道携带入境,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共计8万余元。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李晓航、褚子乔、石海东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化妆品进境,偷逃应缴税额度大,三人的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依法均应予惩处。李晓航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褚子乔、石海东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系从犯,考虑褚子乔曾两次因携带超量化妆品入境被海关行政处罚,石海东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好等情节,对褚子乔、石海东从轻处罚并区别量刑。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