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网赚通常由用户、中介网站和广告主三方面构成。“收信赚钱”其中用户就是普通大众,广告的最终接收者,本人便是其中之一;广告主就是提供广告中所涉及的产品和服务的商家,是最终付出广告费用的一方;中介网站呢,便是运用互联网技术将广告主的广告传送到用户那里,并与用户一起分享获得的广告收入,是直接与用户打交道的一方。说白了,我们从网络上赚到的钱就是广告费的一部分。你看了他的广告,他付你钱。广告费与网络的结合产生了网络赚钱这一新时期的产物。现在“花钱买顾客”已经成为很平常的事情了。
目前,这些公司大多数是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如美国。国内也出现了一些网赚公司,但还不完善。
美国Gartner的GartnerG2于美国时间3月19日公布了电子邮件广告市场的调查结果。据该调查结果表明,2002年电子邮件广告的营业额达到了12亿6000万美元。2001年该市场的市场规模为9亿4800万美元;而到了2005年预计将进一步增长到15亿美元的规模。GartnerG2公司表示,很多企业用电子邮件营销活动来取代过去的邮递广告方式。该公司分析指出,“电子邮件营销活动在获得及确保顾客方面成本效率比更高”。
“到2005年,邮递广告在美国家庭所收到的邮寄物品中所占的比率将从2001年的65%减少为不足50%。消费者已经习惯使用电子邮件,同时对于电子邮件的信赖性增强,因此对于通过电脑收取广告不会产生抵触感”(GartnerG2公司调查Director、DeniseGarcia)另外,GartnerG2公司还指出,电子邮件营销活动更易测量广告效果。完成一个营销活动的所需时间方面,邮递广告平均为4~6个星期;而电子邮件则平均只需7~10个工作日。在获得市场反应方面,邮递广告为平均3~6个星期;而电子邮件则平均3天。“如果采用电子邮件营销方式,从开始制作、发行以及获得反应所需的时间只有过去邮递广告的10分之1左右”(Garcia)
在成本方面,电子邮件活动的每1000件所需的费用在5~7美元之间,与邮递广告的500~700美元相比,要便宜许多。
在电子邮件营销活动中,获得用户同意后发行的有许可广告以及只发行符合用户属性和要求的Opt-In广告等,一般能获得较为良好的市场反应。在电子邮件营销活动中,收到广告的消费者做出某种反应的概率为1%左右,与邮递广告基本相同。但在有许可的电子邮件广告中,这一概率上升到6~8%之间。当默多克看到广告市场的阳光时,这种光芒实际上还非常微弱。去年十月,当“九一一”恐怖袭击事件的冲击刚刚来临之际。新闻集团的CEO兼董事会主席就已经看到了“强烈的阳光”。虽然广告销售仍然疲软,默多克在二月表示:“美国广告市场有了温和上扬的迹象。”那时,他的乐观似乎放错了地方。现在,其他业内观察家也开始同意他的观点了。
本文做为《没有认真做站 却赚到了网络上的第一桶金》的下篇,依然讲的是我做站的亲身经历。在上篇出了之后,看到留言的都是说用了不正当的手法赚钱,我不否认,所以也指明不推荐站长采用,而且在今天,作弊也是越来越难,而且也并不是长久之计,(也许有的人可以吧,玩网赚赚钱的大有人在)所以我也开始了认真做站,但赚钱却没有那么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