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12月19日电(丁薇 李振男 朱晓颖)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19日公布,该院对横跨四省六地窃取、售卖QQ号特大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进行宣判。
这是自去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来,江苏省侦破查处的首例黑客团伙盗卖QQ案件。
犯罪嫌疑人唐某今年35岁,绰号“牛哥”,2010年便干起了盗卖QQ号的勾当。据唐某交代,他带着一帮兄弟利用一种名为“超级邮件群发机”的群发邮件软件,以腾讯公司安全中心客服的名义逐号向QQ号持有者发送邮件,诱使受害者登录伪造的腾讯公司安全中心的钓鱼网站填写QQ身份认证信息。最后利用截获的相关信息将用户密码及密码保护进行修改,并将里面的QQ币等全部转走,将等级较高或是短号、靓号“洗号”,然后放在淘宝网上出售,一个号一般可以卖几百元钱。
该团伙成员相互之间并没有见过面,平时利用互联网联系,分工明确。而且该犯罪团伙发布的钓鱼网站与QQ安全中心官网相似度极高,以假乱真,很多受害者便是看到该网站才上当受骗的。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底至2012年3月,冯某和唐某等人利用互联网,在多地架设服务器,通过发送“钓鱼”邮件等“黑客”手段非法获取QQ用户的密码、密保等身份认证信息,并在互联网上销售,形成了盗号、洗号、售号“一条龙”非法产业链,非法获取QQ用户信息,获利达70余万元。
通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冯某、肖某、周某等采用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张某、陆某明知是他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犯罪所获取的数据,仍予以收购并从中谋利,其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陆某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其行为已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均应予惩处。按情节轻重及认罪态度,唐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其他案犯除周某拘役三个月,分获3年以下二年以上有期徒刑,非法所得人民币及公安机关扣押的作案工具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