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肖传国的代理律师高子程昨日(10月19日)确认,肖传国已递交上诉状。 高子程在接受《人民网》访谈时说,一审认定事实存在错误,应认定为这是一个故意伤害的法律事实,伤害的后果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他表示,“或者为了达到一定要对肖传国刑罚这样一个目的,或者迫于舆论的压力一定要把故意伤害的事实认定为寻衅滋事,那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高子程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公安机关立案、公诉机关批捕的理由都是故意伤害,直到轻伤结论作出,检方才给肖传国定罪为寻衅滋事。高子程并认为,不应该适用简易程序。 10月10日,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对“方舟子遇袭案”做出一审宣判。幕后主使者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肖传国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拘役五个半月,其余四名被告人被判拘役五个半月至一个半月不等。 不过,无论是被害方科普作家方是民(笔名方舟子)、《财经》杂志科技编辑方玄昌,还是被告肖传国都对此罪名有异议。方舟子和方玄昌的代理律师彭剑认为,犯罪嫌疑人是涉嫌故意杀人“未遂”,不是故意伤害,更不是寻衅滋事。 而肖传国也在法庭上表示,对寻衅滋事罪名不太理解,会考虑上诉。高子程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透露,肖在宣判当天就表示要上诉,希望尽快和律师商量上诉的事实和理由。■ (财新记者 汪苏)
时间: 2024-10-22 20:4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