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技向数据科技的发展,不仅更新了我们认识世界的思维方法,也给我们做好政法工作提供了新途径新手段。
大数据战略行动是我省抢占绿色发展先机、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的关键举措,是必须抢占的发展制高点。大数据表示的是过去,但表达的是未来,其意义就在于通过对海量数据的整合、挖掘,揭示传统技术方式难以展现的关联关系,让我们更清楚地理解事物本质、把握未来走向,从而发现新规律、提升新能力。全省政法机关务必要在大数据战略中发挥好作用,坚持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用数据决策、用数据服务,全力建设“政法平安云”,全面采集人、地、物、事等基本信息和吃、住、行、消等动态信息,加强数据整合、共享,加强关联分析、碰撞比对,使预警更加科学、防控更加有效、打击更加精确,创造性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最新成果破解社会治理难题,提升政法工作能力水平。
要坚持以信息流引导技术流、物质流,运用电子标签等新技术,构建生产、运输、存储、销售、使用全过程无缝隙监管体系,把先进理念、工作要求转化为制度、程序上的硬约束,实现对各类风险的自动识别、预警,预防和减少社会治安案事件的发生。
要以信息化整合警务资源、改造警务流程,实现大情报小行动、先情报后行动。健全卫星定位、无线查询、视频指挥等新型扁平化指挥模式,实现点对点调度,提高指挥专业水平和效率。加强信息化合成作战平台建设,完善合成研判、合成侦查、合成防范等集约化运行模式,打造部门联动无缝隙、数据应用无死角的合成作战体系,从整体上提升战斗力。
要坚持智能化发展到什么程度、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就跟进到什么程度,努力做到一体设计、同步推进。要结合感知交通、感知社区等智慧板块建设,打造一批社会治安防控与智能化建设有机融合的示范工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化建设成果。
要在运用好传统的矛盾排查机制基础上,善于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提高对矛盾的研判、预警能力。要借鉴一些地方、互联网企业开展在线调解、在线仲裁、在线协商谈判等做法,善于运用新技术提高纠纷化解水平。
要依托信息化手段助推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让所有案件办案信息在网上流转、实现全程留痕,为加强监督提供更直观、更有效的途径,增强监督效果,有效防止不规范现象发生,促进公开公正,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要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网上跨部门业务协同,实现无纸化办公,避免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能。(作者为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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