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书乐
国内电商寒潮来袭的时候,不少">业内人士和专家指出,要社交化,要用Facebook+亚马逊=无敌。看似非常有道理,大家既然能够在社交网络上相约去泡吧,为啥不能相约去购物呢?
抱着玫瑰色幻想的朋友可以去休假性治疗了。据国外媒体报道,北美最大游戏零售商Gamestop去年4月在Facebook网站上开设了一家网络零售店,但那家网络零售店在6个月之后便销声匿迹了。 除了Gamestop之外, 其他零售巨头如Gap、J.CPenney和Nordstrom也都在Facebook上先后开店,但最终也都关门大吉了。总而言之,社交网络现阶段虽然IPO了,可它还是适合交友,不适合电商。
有朋友可能又会说了,你咋知道在中国也如此呢?再说我们也搞不清社交网络是个啥东西,Facebook没用过,伤不起。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或许国外不行,由中国特色的电商社交网络反而行呢?
其实,不用到远方,你看看腾讯就知道,腾讯空间就类似于一个简化版或游戏版的Facebook,那么你何时在腾讯空间中相约购物了呢?尽管腾讯拍拍已然进行了深度捆绑,但是这个拍拍C2C电商做得如何,有目共睹。至于淘宝早前就在注册用户中尝试的类似微博的玩意,也人气淡薄的很。
看似完美的一个商业模型为何完全无效呢?
其实一个简单的道理就能知晓,如果你在社交网络上能够买到的东西,与其他电商网站上的并无价格和质量差别,你就不会首选它。聊天也罢,直接的超链接也罢,看似直接起到了某种指向性明确的广告效应,但是这种分享,即使是在自己的社交网站上,也不是独家的,不会因为属于别人电商站点的,就不允许分享……
平台是公共的,优势其实也是公共的。
更为关键的是根属性。社交网站给人的感受是社交化的,而电商网站给人的感受是购物化的,它们都有属于自己根深蒂固的根属性,这种根属性转换成网民特征就是购物习惯。上社交网站的目的不是去找商品,上电商网站的目的也不是去交朋友,带着不同目的的同一个人,在使用网络的时候,因为这种根属性或惰性思维而会面对同样的商品分享产生完全不同的行为认识,而这种行为认识最终也导致了人们的选择。要改变这种我们通常称之为消费习惯的惰性,其实需要花很大力气,作出一个真正细节化的模型来,而不是简单的1+1>2,毕竟你不要指望消费者主动、自觉、自愿的按照你的模型来运作。
或者用一个不恰当的比方来说,在社交网站上你看到商品分享,你的第一反应会有广告成分,而在电商网站上上到商品广告,你的第一反应却会有精品推荐的意思。
完全不同的两种上网理念,导致同样的网民群体作出不一样的网络选择,尽管这种选择很混沌,尽管在一些时候,这种选择之间界限很模糊,但在一个大的样本群体下,这种选择将是基本稳定的,这就导致了唯一的一个结果:
Facebook不适合做电商,还是做它约会泡吧这份有前途的工作去吧。社交网络也救不了中国的电商泡沫,电子商务们,你们还是赶快自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