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网络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一部分人的网络行为方式。网络本身无界共享、以个体为核心的特征让许多人摆脱传统媒体的束缚,将自身打造成一个外发的信息源,通过信息与其他人关联,从而爆发出极大的能量。这在微博、微信上表现的非常显著。
个体的力量是弱小的,互联网的诞生让个体、陌生的力量在短时间内汇聚成为可能,而社交网络让这种可能成为现实。社交网络的终极意义在于将互联网中散落的个体有序、有机的整合,宛若串起珍珠的丝线。让珍珠找到珍珠,或者鱼丸找到鱼丸就是其中的关键,如果一个社交网络总是让鱼丸陷落于珍珠群中,或者相反。那绝对是一场灾难。
能够让同类个体完美关联的就是社交网络的核心应用,社交网络以人际关联做为构建基础,用户必然具有参与、沟通、分享的行为特征。这类型的行为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因此要成为社交网络的核心应用必然具有操作简单、高频次参与性这两个基本特质。
在快速的信息流转中,用户通过发布、关注、跟随、回复、再发布与其他用户产生关联,所有这些的行为就形成了一个个细小的良性沟通循环,一个用户与另一个用户形成一个小的循环,诸多小循环环环相扣就形成了社交网络。这个过程中对用户主权的承认与保护就是让诸多循环朝向良性方向发展并持续前行的推动力。
社交网络服务商拥有对其所提供的社交平台拥有完全的产权,它所追求的是长期的预期,需要不断的提升用户体验,提供完善服务来聚合、迎合用户。他需要通过对用户的满足来获取长期的收益,用户也非常清楚这一点。但是当社交网络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整个平台的发展就有赖于用户,依赖于用户创造内容、建立关系、以自我为核心向外扩张。这时候整个平台的权利就转移到了用户手上。
以微博为例,微博的参与机制的背后,实际上是用户主权地位的提高。用户不仅可以自主发布信息,能自主筛选接受的信息,更能通过用户甄选建立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动态社群。微博服务商提供的是基础设施建设、氛围营造、规则制定,由此延伸的功能增强和多样化的应用也是用户自由选择的结果。在这个立足点下社会化网络平台实质上是基于用户需求的产品定制,虽然用户有些需求并不是非常显著。
这种控制权的转移,带来的不仅是用户认同度、参与度和黏度的提高,更是用户所有权意识的建立。成熟的网络用户不会喜欢面向所有人的内容,他们希望得到的是他们想看到和了解的。同时一旦建立这种用户主权结构,个人在社会化网络中的权益就与个人紧密捆绑,并且不会分割不会转让,用户在平台中将是趋于真实的存在。用户也会趋于文明,所谓的文明就是在言行附加层层约束,由此带来是人们认为合作比不合作好,并用重复博弈的心态参与互动。
是用户决定了社交网络平台应该以更加公平、透明的方式运行,需要平台提供能保障绝大多数人利益的运行规则,随着用户更长时间参与社交网络,这些要求将成为用户自发性习惯。可以说社交网络平台在运行的过程中促成了平台的政府化与网民的公民化,这正是社交网络极具价值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