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觉得写出 CSS 并不难,但是要写出可被维护的 CSS 比其他程式语言都还难。所幸已经有许多大师级的人物,提出许多设计模式和思维,借由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可以让事情事半功倍。这篇文章就来说说 OOCSS、SMACSS 和撰写 CSS 时应该注意的规范。
(本文的例子用的是 SCSS 语法)
OOCSS
OOCSS 不是什么新技术,只是一种撰写 CSS 的设计模式,或者可以说是一种「道德规范」,大致上我觉得重点只有两个:
- 减少对 HTML 结构的依赖
增加 CSS class 重复性的使用
减少对 HTML 结构的依赖
CSS Code复制内容到剪贴板
- <nav class="nav--main">
- <ul>
- <li><a>.........</a></li>
- <li><a>.........</a></li>
- <li><a>.........</a></li>
- </ul>
- </nav>
一般的导航栏写法,结构应该会像上面的 HTML 范例一样,如果要对那些 <a> 标签定义样式,CSS 的写法可能写成.nav--main ul li a {},这种写法先不管效能上的问题,可以看出来过度地依赖元素标签的结构,有可能之后 HTML 结构改变,这个 CSS 就必须跟著重构,造成维护上多余的成本。
若从这个例子来考量,原则上 <a> 都一定会接在 <li> 标签的后面,一个 <li> 只会有一个 <a>,通常不会独立存在,那就可以写成 .nav--main a {},会是比较好的写法,甚至是直接给 <a> 加上 class nav--main_item。后者是 OOCSS 所提倡的用法。
这样的写法,一来效能理论上比较好(我没办法验证),二来层次比较单纯。
增加 CSS class 的重复使用
在 OOCSS 的观念中,强调重复使用 class,而应该避免使用 id 作为 CSS 的选择器。这种想法就是像
OOP
尽量抽离重复的程式码,例如以下这个例子,这是两种按钮的 CSS 样式属性:
CSS Code复制内容到剪贴板
- .button {
- display: inline-block;
- padding: 6px 12px;
- color: hsla(0, 100%, 100%, 1);
- &.button-default { background: hsla(180, 1%, 28%, 1); }
- &.button-primary { background: hsla(208, 56%, 53%, 1); }
- }
上面的 CSS 将两种不同样式的 button,抽离出重复的部份,并且定义在同个 class
上。因此,要使用这样的样式,HTML 的写法可能长这个样子:
CSS Code复制内容到剪贴板
- <a class="button button-default">
- <a class="button button-primary">
先用 button 宣告此为一个按钮的样式,再用 button-default 或 button-primary 作为按钮底色的区别。这么做可以维护成本变得比较低,例如:想要改网站上所有按钮的大小,就只要修改 .button 的 padding 而已。
SMACSS
我对 SMACSS 的理解还不是很深入,或许把 Scalable and Modular Architecture for CSS 看完后会有更深一曾的理解。目前对 SMACSS 的概念仅限于它对 CSS 不同的业务逻辑所做的划分方式:
但我认为原本的设计不是很妥当,因此我自己做了一些改良:
Base
Base 就是设定标签元素的预设值,例如浏览器的 reset 可以写在这里,如果用的是 Compass,只要 @include global-reset 即可。这里只会对标签元素本身做设定,不会出现任何 class 或
id,但是可以有属性选择器或是伪类:
CSS Code复制内容到剪贴板
- html {}
- input[type=text] {}
- a:hover {}
Layout
Layout 是指整个网站的「大架构」的外观,而非 .button 这种小元件的 class。网站通常会有一些主要的大区块,可能是 header 或 footer,Layout 就是用来定义这些「大架构」的 CSS。如果有做 Responsive Web Design 或是用 Grid System,也是把规则写在 Layout 这里。
以下这是个范例:
CSS Code复制内容到剪贴板
- #header { margin: 30px 0; }
- #articles-wrapper { ......; }
- .sidebar {
- &.sidebar--rightright { ......; }
- &.sidebar-left { ......; }
- }
通常只有一个选择器,一个 id、或一个 class。
Module
原本的 SMACSS 对 Module 的设计我觉得不是很好,所以我硬是将 Module
拆分出一个 Partial。
这里的 Module 顾名思义,就是可以在其他地方被重复使用,如果要找更明确的例子,我想就像 Twitter Bootstrap 的Components
一样,或者像前面 OOCSS 所举例的 .button 这种会被重复使用的元件模组。
模组不需要用任何的 prefix,因为 Module 就是设计来可以重复应用在不同的 page 上。
Partial
Partial 跟 Latout 不同,也跟 Module 不同,他比 Layout 的范围小,可能是
header 底下的某个子元素。他不像 Module,他是特定单一领域下特别的设定。
CSS Code复制内容到剪贴板
- .nav--main {
- a { ......; }
- }
通常会将 Partial 的名称加在子 class 作为 prefix,例如 .nav--main 底下的
.nav--main_item。至于为什么要用这么奇怪的命名方式?这等等在 CSS 规范部分会说明介绍。
State
State 负责定义元素不同的状态下,所呈现的样式。但是并非指一个元素的 :hover 或 :active 下的状态。举例来说,一个导航栏分页,目前所在页面的分页需要加上 .active
的属性表示目前位置是在这个分页,HTML 会长这样:
CSS Code复制内容到剪贴板
- <nav class="nav--main">
- <ul>
- <li><a>.........</a></li>
- <li class="active"><a>.........</a></li>
- <li><a>.........</a></li>
- </ul>
- </nav>
因此可以替 .nav--main 增加 .active 这样的子 class:
CSS Code复制内容到剪贴板
- .nav--main {
- // others…;
- .active {
- background: darken($background-color, 16%);
- }
- }
有时候为了让阅读更贴近语义,会用比较友善的命名方式,以此段的范例来说,.is-active 就比 .active 来得好读。
Theme
Theme 是画面上所有「主视觉」的定义,例如 border-color、background-image 或是 font-family 等相关的 Typography 设定。为什么说是「主视觉」?因为有些元件模组仍然是留在 Module 去定义,Theme 就像 Layout 一样负责「大架构」上的视觉样式。
编者注 感谢 Only1Word 指出,theme 在 SMACSS 中更类似皮肤。
CSS 规范
这里整理的是我觉得一定要知道的,其他还有很多规范可以转到文末的参考资源连结,那篇文章有介绍更多的细节。
BEM
BEM 即 Block、Element、Modifier 的缩写,这是一种 class 的命名技巧。如果整个 project 只有自己一个人做,那当然是不太可能出现 class 重复的问题,但是如果同时多个 F2E 一起写同个部分的 CSS,就很容易出现共用 class 的问题,因此有了 BEM 这样的命名技巧。
将 Block 区块作为起始开头,像前面 SMACSS 介绍的 Partial 就可以拿来作为 Block 的 prefix 名称;Element 则是 Block 下的元素;Modifier 则是这个元素的属性。
不同 Block 和 Element 用 __ 两个底线区隔开来,不同的 Modifier 则用 -- 两个 dash 区隔。至于 - 一个 dash 则表示这个 class 不依赖任何 Block 或 Element,是个独立的存在,例如:.page-container 或 .article-wrapper。
这里有个范例:
CSS Code复制内容到剪贴板
- .sidebar {
- .sidebar--left__section {
- .sidebar--left__section--header {}
- .sidebar--left__section--footer {}
- }
- }
Javascript Hook
透过 CSS class 来作为 Javascript 选取 DOM 节点的方式,就是 Javascript Hook。用 jQuery 可以常常看到这样的写法:$('.nav--main a'),可是当 CSS 跟 Javascript 搅在一起反而造成两边维护上的不便,当改了 CSS 时 Javascript 也要跟著改。
所以用 HTML 的属性去选取 DOM 节点会更好,如果非要用 CSS 的 class 那也可以多写一个 js- 的 prefix,以表示这个节点有被 Javascript 使用,例如:
CSS Code复制内容到剪贴板
- <li class="nav--main__item js-nav--main__item"><a>.........</a></li>
- <li class="nav--main__item js-nav--main__item"><a>.........</a></li>
- <li class="nav--main__item js-nav--main__item"><a>.........</a></li>
PS. HTML 里两个 class 之间用两个空格,会比一个空格看起来好阅读。
合理的选择器
class 无所谓是否语意化的问题;你应该关注它们是否合理,不要刻意强调 class
名称要符合语意,而要注重使用的合理性与未来性。
有时候为了表示更明确,在使用 CSS 的选择器时,要表示某的 class 是搭配某个标签元素使用,会写成这样:
CSS Code复制内容到剪贴板
- ol.breadcrumb{}
- p.intro{}
- ul.image-thumbs{}
但是上面这个写法效能不是很好,同样的目的但可以减少多余的修饰,试试改用下面这种写法,将标签名称用注解标示起来,维护上有相同的效果,但是浏览器处理的速度会比较快:
CSS Code复制内容到剪贴板
- /*ol*/.breadcrumb{}
- /*p*/.intro{}
- /*ul*/.image-thum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