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青少年的成长环境越来越复杂,青少年犯罪的低龄化、暴力化、群体化倾向不断加剧。我院的办案数据显示:2009年以来,我市未成年犯罪人数共302人,其中14岁至16岁104人,16岁至18岁198人,犯罪类型多集中在抢劫、盗窃、故意伤害三类。如何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变得十分迫切。我院在实际工作中探索出了以下做法:
挑选有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件,每学年组织师生代表进行两次法庭旁听。选取合适的案例,由学校挑选学生代表组成控辩双方,检、校共同负责组织模拟法庭活动,进一步让学生明辨是与非、分清对与错,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
以学校的心理咨询室为依托,设立“青春护航站”,由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与学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解答学生们关于法律或心理方面的疑惑,解决其成长中遇到的问题;为方便书信交流,我院还在各学校设立未成年人“阳光成长”信箱,每月由专人负责答复未成年人的信件,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充分利用学校的校讯通短信平台,指定专人编写法律知识短信,由学校定期向家长发送,并要求向学生转达。
建立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信息库,定期开展情况普查,做到数量清、情况明、信息全。通过亲情会见、心理关爱等方式,引导服刑人员子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侦查部门和公诉部门成立“未成年人办案组”,结合未成年人的特点和实际情况专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适时对家长及老师进行法制培训,引导父母改变家庭教育方式,及时发现孩子的不良行为前兆,有意识的引导孩子改变不良习惯,鼓励他们勇敢面对挫折,自觉遵纪守法。
积极与市政法委、团市委、市公安局、市法院等部门联手,把青少年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向社会延伸,建立家庭、学校和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青少年维权格局,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舒心的学习、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