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消费者一段时间内无理由取消订单,第三方交易平台先行赔付消费者……近日,商务部发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提出一套交易纠纷解决机制。从表面上似乎是学习借鉴了国外的诚信消费理念,在保障消费者的权利,实际上却是埋下了更大的纠纷可能性。百度之家认为,商务部颁布了网购新规太过于前瞻性,不切合现实中实际情况。
该新规一颁布就受到网友们的热议,很奇怪的是,大部分网站首先是自己站出来说,支持新规。而热议的网友却明确点出其中不合理的部分,转了半圈后,很多网友发现,根据这条规定,B2C竟然不在规范之中?这是否有意偏袒之嫌?
“允许消费者一段时间内无理由取消订单,第三方交易平台先行赔付消费者……除了设置“冷静期”,服务规范中的平台应异地备份、平台先行赔付、平台修改交易规则提前30日公示等规范也引起了广泛关注。服务规范还明确,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适当的机制,保护知识产权。对于权利人附有证据并通知具体地址的侵权页面、文件或链接,平台经营者应通知被投诉人,同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对于这样的规定,确实存在很大的质疑,比如说,这个“无理由”,是否会造成竞争对手恶性竞争的工具,如此一来,是否会引起消费者“无理由”变成“无理”。
比如说,卖玩具的,送货后小朋友玩一周,不想玩了,是不是因为这样退货?那退回去后,商家如何做处理?不是全新的,其中的损失和后续如何处理?
消费者的冲动让完全由卖家承担,是否合适?由此产生的资源浪费如何更加合理的解决?这是这条新规没有显示出的新规后遗症。
虽然说,新规的出发点是为了更加规范市场,尽可能提供更好的网购环境,但一味的偏袒买家却没有评估好如今消费者的综合购买素质,而这些可能出现的潜在损失最终无疑会加载在消费者的身上。如此一来,还是回到了怨声载道的原点。本文出自百度之家http://www.baiduhome.net/,转载请注明,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