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名被注册维权有点难 聚焦莫言三大法律焦点

  硅谷网10月14日讯 即时播报“莫言”两字早就被注册为商标,莫言获得
诺贝尔文学奖后,他的名字和作品名称更是被迅速抢注为互联网域名。同时,一些网站和论坛
大量提供莫言作品下载服务。莫言倍受瞩目的同时,围绕着他也出现了一些法律焦点。用别人笔名注册商标,是否构成侵权?自己的名字和作品名称被抢注为域名,是否可以投诉?网民下载莫言作品的电子书并进行传播是否违法?围绕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法律人士。

  

  撤销商标要证明笔名唯一性

  

  记者在“中国商标网”上输入“莫言”两个字之后,出现了多个结果。杭州的一家公司将“莫言”注册为服装、鞋、帽的商标。而一名家住吉林省的男子将“莫言”注册为“人用药、中药成药、生化药品、
原料药、针剂、药用胶囊”等药物的商标。该商标的专用权期限至2019年。而贵州省贵阳市的一名姓莫的男子,将“莫言”注册为餐厅、饭店、茶馆和酒吧的商标。记者注意到,虽然这些商标都是在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前注册,那时候莫言已经成名了。

  

  这些单位和个人的行为是否侵犯了莫言的权益呢?带着这个疑问,记者采访了天津市天金商标事务所所长米阿前。他对记者说,使用他人姓名注册商标,而且相关商品与该人从事的领域相关联的,其行为很有可能构成侵权。在此情况下,姓名拥有者可以申请撤销该商标。但莫言的特殊之处在于,他的真名叫管谟业,莫言是他的笔名。虽然根据相关规定,笔名的相关权益可以参照真实姓名所享有的姓名权权益,但笔名拥有者必须要证明,这个笔名与他具有唯一、特定的关系。比如说鲁迅这个笔名,只是周树人的笔名,而没有别的含义。如果笔名具有其他含义,在确定商标注册方是否具有恶意时就存在一定困难。
不过,如果与笔名拥有者存在利害关系的人用其笔名注册了商标,或者所注册的商品对笔名拥有者的名誉构成损害、诋毁的,笔名拥有者可以申请撤销商标。

  

  米阿前表示,人们很
多年前就知道《
红高粱》,但在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前,不少人对他并不熟悉。所以几年前用“莫言”注册商标的,是否为恶意抢注,还未可知。但在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再有人用“莫言”注册商标,肯定存在恶意。

  

  抢注“莫言”域名或遭投诉

  

  除了商标之外,与莫言相关的域名也成为抢注的对象。记者看到中文域名“莫言.公司”、“莫言.网络”、“莫言.中国”、“莫言.com”、“莫言.net”等均已被注册。其中“莫言.公司”、“莫言.网络”均是10月11日注册的,显然是抢注,而其他中文域名的注册时间也不长。11日当天被抢注的还有“管谟业.net”、“管谟业.com”,以及“guanmoye.com.cn”、“guanmoye.cn”、“moyan.so”等英文域名。除了名字之外,莫言的作品也未能幸免,“丰乳肥臀.中国”、“丰乳肥臀.com”、“fengrufeitun.net”、“fengrufeitun.org”等已经在莫言获奖后被抢注。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表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其中姓名不仅包括正式的登记姓名,而且也包括笔名、艺名、别号等。使用别人姓名的汉字、汉语拼音
注册域名,依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属于恶意注册的情形。莫言作为管谟业的笔名,属于管谟业的姓名权保护的范围,但其仍要证明笔名与自己的唯一、特定的关系,或其他相关情形。

  《丰乳肥臀》等作品是莫言依法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若莫言以该作品名称注册了商标,则他人以该作品汉语名称或汉语拼音注册域名,与莫言的商标权相冲突。即使莫言没有将该作品名称注册为商标,使用其作品的汉字或拼音注册域名类似于“傍名牌”,属于利用文学作品名称已形成的公众知悉程度,也涉嫌不正当竟争,对作品创作者的知识产权构成了侵害,是法律规定所禁止的。

  

  赵占领表示,此类问题可以通过域名争议解决机制解决,即向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投诉。他们受理投诉后,将按照程序规则的规定组成专家组,然后进行裁决。

  

  未经允许传播莫言电子作品违法

  

  目前很多网站和论坛可以下载莫言的作品,其中不乏未经允许而提供下载的。记者不费吹灰之力就下载了包括《娃》、《丰乳肥臀》等20多部莫言作品。同时,在一些智能手机上也免费下载莫言的小说。

  

  本市宁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晓毅表示,依照我国《著作权法》,莫言对其作品享有著作权。网络上的电子书或以其他数字格式出现的作品,都是属于作品的数字化形式,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署名、歪曲、篡改、剽窃他人作品的等行为,均属于侵权行为。

  

  
首先,网络服务提供者参与或者通过网络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应与其他行为人或者直接实施侵权行为人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其次,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经著作权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但仍不采取移除侵权内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的,亦应承担共同侵权责任。第三,网络服务提供者对著作权人要求其提供侵权行为人在其网络的注册资料以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的,同样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而对于网民来讲,如果将下载的他人作品进行传播,也构成侵权。

  

  新闻链接

  

  莫言曾是法制记者

  

  人们知道莫言出生在山东高密,参过军,但很
多人并不知道,他曾经是《检察日报》的一名记者,长期奋斗在检察新闻报道的一线。

  

  1997年10月,莫言办完转业手续,成为检察日报社一员。2007年10月,他从报社调到文化部中国艺术研究院工作。莫言说,在《检察日报》工作的十年,是他一生中难以忘记的黄金岁月。据介绍,莫言在检察日报社工作期间,为检察文化的发展繁荣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创作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检察题材文学影视作品,塑造了一批生动鲜活的检察官艺术形象,并连续十年
参加了检察日报社主办的全国检察文学笔会,研讨检察文学创作,扶植检察文学新人。莫言现在仍担任高检院影视中心艺术总监、检察日报社《方圆》杂志名誉主编。

  

  莫言获2012诺贝尔文学奖后,检察日报社向其致了贺信。

  

时间: 2024-10-02 19: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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