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新华网北京11月26日电(记者何雨欣、李延霞)记者26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规范和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税务总局近日下发通知,明确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当前,一些纳税人出于谋利或者其他目的,将所承租房屋转租给第三方赚取租金差价的情况时有发生,针对这类现象,税务总局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通知称,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考虑到个人转租房屋所支付的租金是财产租赁所得的成本,通知明确规定,转租房屋所支付的租金允许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为便于管理和堵塞漏洞,通知要求纳税人必须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支付租金的合法凭据,否则,不允许扣除租金。”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为便于政策衔接,通知中还对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次序问题也重新进行了明确,即:在计算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应首先扣除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其次扣除个人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第三扣除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最后减除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即经上述减除后,如果余额不足4000元,则减去800元,如果余额超过4000元,则减去20%。  “这项规定不仅规范了税收政策,减轻了个人承租房屋再行转租的税负,同时规范了税收管理,有利于减少税收流失。”这位负责人表示。

时间: 2024-09-20 10: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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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应征个税

中广网北京11月27日消息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9时46分报道,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明确对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税务总局认为,当前有一些纳税人,出于谋利或者其他的目的将所承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赚取租金的差价.针对这种情况,根据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有关规定,税务总局对个人转租房屋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并作出具体的规定. 由于个人转租房屋前已经支付的租金是这次转租以后必须付出的成本,因此通知明确规定,转租房屋所

税务总局将对网络虚拟交易征收20%个人所得税

中介交易 http://www.aliyun.com/zixun/aggregation/6858.html">SEO诊断 淘宝客 云主机 技术大厅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批复各地方税务局,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的收入将征收个人所得税. 批复指出,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销售虚拟货币的财产原值为其收购网络虚拟货币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对于个人不能提供有关财产

个人转租房屋所得需缴个税

国税总局:转租房屋所支付的租金允许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N新华 本报讯 记者26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规范和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税务总局近日下发通知,明确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当前,一些纳税人出于谋利或者其他目的,将所承租房屋转租给第三方赚取租金差价的情况时有发生,针对这类现象,税务总局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通知称,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考虑到个人转租房屋所支

税务总局明确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相关问题

新华网北京12月14日电(记者何雨欣.李延霞)记者14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于近日下发通知,就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按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规定,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 通知称,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

税务总局加强高收入者个税征管五重点项目被锁定

⊙记者 张牡霞 国家税务总局9日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并锁定了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五类重点加强征管的项目. 根据<通知>,需加强征收管理的高收入者主要所得项目为以下五大类: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规模较大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别是报酬支付较高项目个人所得:外籍个人取得所得. 专家们指出,无法对高收入者有效征税是贫富分化的重要原因.近

税务总局加强高收入者个税征管重点项目被锁定

新华网北京6月9日电(记者何雨欣.李延霞)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个人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也日益突出. 记者9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强化税收征管,充分发挥税收在收入分配中的调节作用,税务总局于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并锁定了五类重点加强征管的项目. 开展个人所得税税源摸底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开展个人所得税税源摸底工作,结合本地区经济总体水平.产业发展趋势和居民收入来源特点,重点监控高收入者相对集中的行业和高收入者相对集中的人群,

税务总局:企业发放交通通讯补贴将计征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出台文件,对基层税务机关和企业提出的涉及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印花税六大税种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原因是,正在进行的"查税风暴"中,因部分税收政策文件的可执行性不强,基层税务机关和企业产生了不同的理解和争议. 记者昨日从市地税局了解到,根据税务总局新出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向职工发放交通.通讯补贴等,在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税. "薪金所得"范围

个人互发微信红包到底要不要交税?听税务总局怎么说

最近总能听到有关国家税务总局发文加强对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消息,那个人互发微信红包到底要不要交税呢?昨日,羊城晚报记者通过权威渠道求证获悉,国家税务总局确实在7月29日下发了<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税总函[2015]409号),但该<通知>是不向社会公开的内部工作规范性文件.   文件中明确提出了以下结论:   ●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各种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不征税    

税务总局:严格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管理

⊙新华社电 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在近日举行的全国所得税工作会上说,将严格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非营利性组织的认定管理等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同时加强建安企业和法人限售股减持的企业所得税管理. 王力指出,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业利润下降,使得所得税税基减少,所得税收入组织任务比较艰巨.在这种情况下,依法治税面临新挑战,发挥所得税职能作用面临新局面,强化征管面临新课题,优化纳税服务面临新要求. "下一阶段,要加快新企业所得税法后续政策的制定,抓紧出台环境保护和节能节水优惠目录.境外所得征税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