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府赋予沈北新区十大支持政策 。赋予市级政府的经济管理权限。 。规划支持。市政府制定统一规划,沈北新区组织实施。 。提供充足的建设用地。沈北新区享有区域内土地审批权、土地出让金收益和配套费的支配权,土地审批事项报市备案即可。 。财政支持。沈北新区内的市级财政收入全部留给新区。 。资金投入。市政府统筹各方面资金支持沈北新区发展建设,市工业发展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科技创新资金、农产品深加工项目贴息和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补助等,向沈北新区加大投入。 。启动资金。市财政向沈北新区拨付启动资金。 。支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府对沈北新区所需资金给予重点扶持,国家开发行政策性贷款(软贷款)向沈北新区倾斜。 。加速推进新区城市化。从今年起把沈北新区蒲河以南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市城建规划和城建计划,连续5年,市政府每年补贴1亿元,用于该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消除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 。扩大农高区的政策范围。在沈北大开发范围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均可享受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有关政策,进一步放大辉山农高区优惠政策在沈北新区的效能。
时间: 2024-09-28 07: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