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由陌陌委托优酷拍摄的视频《追气球的熊孩子》头几天在整个网络头版着实热了一把。除了这个视频本身独特的创意吸引点击量外,更多的一波热潮来自于一个叫NIKO EDWARDS的19岁少年在11月29号发文声讨“优酷”抄袭他和他团队的创意和文案。文章截图罗列了当时自称是优酷相关人员的一个沟通内容,以及套取创意和拍摄细节等细节。确实算是有图有真相。加之稍后优酷给到的回复躲闪不够明朗更令人猜疑,在舆论道德的层面,优酷节节退败,声讨之声不断。
且不说这个事件的具体细节,事件发生后更看重的应该是解决之道和姿态。或者说抛开个例的视觉,将这当做一个现象来看。我们可以将这个现象暂时定义为:创意抄袭。
这事儿在咱们周围还少吗?根据爱因斯坦的理论来说,社会的进步技能和思考领域是会重叠的,差异在于时间的维度,空间上是必然发生。简单地说,这把U形的凳子今天你没发明出来,那么可能地球的另外一端别人做出来了。创意本身是不值钱的,因为所有的创意终将归类于主意。真正值钱的是能不断开启创意的头脑。
那么问题来了:面对创意抄袭,少年该何去何从?这正是我要给出的建议。
第一层的建议是给围观的民众看的:不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裁定商业行为上的谁有罪谁无辜。道德是用来规范和约束民众的言行,而商业行为的最终裁决是由法律来保障的。道德声讨固然能催化提升大家对事件的关注,但谁也没有权限去强制涉事的三方如何执行。一方是19岁的少年,一方是互联网视频行业巨头。完全失衡的两个社会关系会让民众倾向“心理层的弱者”。
少年不弱,优酷吃了个大鸭梨。作为传统社会的互联网企业,民众对其给予的希望和要求更甚于一般的小型公司或者社会机构。谁让你块头大,人群里显胖嘛。吃了大鸭梨的优酷既要背负个别失职员工做出的失信行为产生的企业负面影响,又要承受民众的声讨,情急之下又犯下了第二个傻不拉几的错:上传国外热气球升空拍摄地球的视频,企图通过此事直接给“创意抄袭”来个釜底抽薪:你说我们抄袭你的方案,看吧,你热气球的idea不也是抄袭人家国外的么?(设计台词)事实上,如果你不是对的那一方,解决问题最直接的第一步就是认错道歉,再谈论善后事宜。而优酷不知道哪个傻负责人,还在用着另外一个谎言去遮掩之前的谎言,哎,又累又穿帮。
第二层建议是个少年NIKO EDWARDS的。可以说,NIKO你是众多“少年”中的少年。甚至不少中年人群里也有这样的“少年”。面对拥有平台资源的一方,兜售个人创意和技能进行合作时,有几个是能坐到相对平等的位子上谈的。少年NIKO,你的核心创意内容和文案具体的细节在未达成合作合同之前,你得揣好了。所有商业行为没有正式达成合作协议前,都可能推卸给个人行为,这中间的界限混淆谁买单?严格来说,放气球拍地球这个行为本身没有任何人可以拥有所谓创意版权,无论是国内少年NIKO还是国外那个视频负责人。当然很清晰的一点是,NIKO和他小伙伴关于这次活动的文案和故事设计,以及在声明中截图到的那张照片,是完全可以归类为他们的创作的。
问题再一次深入:是创意抄袭还是创作抄袭?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优酷在此次事件中从少年NIKO列出的各项证据中很明显是处于犯错方。犯错程度的大小在于两者的区别。如果说是创意抄袭,那么这个放气球拍地球行为本身不存在创意版权;如果是创作抄袭,那么找出两段内容对比看类似度。很明显,少年NIKO面对的是一次创造抄袭事件。而优酷本次的这个《追气球的熊孩子》属于伪原创。在一个倡导UCG的原创平台上,自己的作品出现了伪原创,这是工作人员版块的单纯失职,还是整个优酷风气如此?大家担心少年的背后,是担心整个优酷系统的伪原创。
第三层建议给到的是优酷方。作为一个优势平台,伪原创不可能成为生存的手段。这一次优酷犯错,警醒旗下栏目组:如果自己想不出金点子,那么就花点钱去买别人的好点子。之前天猫旗下入驻的原创设计是吉承的羽毛卫衣就是一个例子,在主张做原创的平台上出现了自己穿假货的闹剧。优酷此举,不等于阿里员工自制出一套擦边球的羽毛针织衫无异。内部系统制度化透明化能有效的监督指导庞大的团队。
归根到底一句话:伪原创不靠谱,目前整个互联网生态圈里伪原创层出不穷,今天是少年NIKO勇敢站出来牵出优酷,明天又会是谁?要出好的作品,就要遵循“内容为王”,提升好内容的产出,才是康庄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