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朱弼瑜
通讯员肖叶美仇嚴翎
本报讯“3月15日,《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正式实施。《处罚办法》有哪些亮点?对已拆封网购商品拒绝退货的,工商可罚……”3月16日,解放司法所微信公众平台“解放普法”正式上线运行。平台第一天挑选了人们十分关注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进行了相关案例转载。
“解放普法”是南湖区首个由基层司法所推出使用的公众微信平台。微信用户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或者查找“jf*******”进行关注,接收最新的法治资讯,让微信平台用户实现指尖学法,随时随地普法,而司法所也将坚持每周多次进行更新,结合调解案例、法律知识推出更多信息。
过去,普法宣传往往停留在拉横幅、发传单、上街活动、电子屏等一些比较传统的手段上。南湖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介绍,传统的普法活动,参与者往往都是社区里的中老年人,而年轻人既没有时间到现场来参与互动,也少有兴趣专程参加,因此,年轻的上班族在普法宣传中渐渐成了难以触及的“空白点”。随着近年来网络载体发展日新月异,这个人群却是网络和手机终端的常用者。
为了让更多年轻人关注普法,了解更多法治知识,也更方便居民求助,这些年来南湖区的基层司法所工作者没少动脑筋。新兴司法所、南湖司法所、新嘉司法所等一些基层司法所采用博客、短信、qq群等方式普法、接受群众求助,而微博普法平台更在全区各个司法所遍地开花,并一直坚持更新。这些平台中,不仅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转载一些调解案例,说明有关家庭暴力、赡养老人、借贷等人们日常遇到的法律知识,还通过网络发布一些普法活动信息,吸引更多居民参与。
现在,解放司法所又开通了微信公众平台,希望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微小”、“广博”、“互动”的特点,用生动的语言,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向微信用户发布法律法规、法治热点、法制新闻事件、经典案例等,传递普法正能量。而微信平台的另一个好处是,关注该平台的微信用户还可以通过公众平台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交流,或是进行法律咨询,足不出户便可获取更便捷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