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银行、保险跟基金等多类的金融机构纷纷的进军互联网金融时,信托业的步伐显的有些迟缓了。有人甚至开始质疑,信托业是不是要错过这班的互联网金融高速列车了呢?
这无疑与信托业的高门槛和私募性质有着较大的关系。笔者与多位信托业人士沟通时发现,大部分信托公司对这一波互联网金融浪潮仍毫无触动。在他们眼中,购买信托产品的客户大部分年龄偏大,很多几乎都不怎么上网,而且购买信托产品均需要面签,似乎没有必要借助互联网的东风。
上述言论并非毫无道理。由于我国信托业目前的业务属私募性质,产品不像基金那样标准化,每款信托产品的设计都不尽相同。按规定,信托公司不得公开为产品促销。
另一方面,信托产品投资门槛大多在100万元以上,客户总量少但产品价格高,且购买信托产品需要面签。信托产品与目前大众化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差异较大,这也成为众多信托公司网上交易的拦路虎。
不过,业内部分信托公司已行动起来,探索网上交易。尽管目前仅是少数信托公司开通了网上交易平台,而且这一平台初期仅适用于现金管理类产品,但这已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除了搭建网上交易平台,很多信托公司开通了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和账号。为什么要做这些?因为它可以增加产品展示和服务渠道。通过微信、微博等工具向特定客户展示本公司的产品,同时对客户反馈的问题及时作出回应,有利于增强客户黏性,是一种最基础的互联网金融服务。
网上交易还可以沉淀客户的数据,互联网工具可以为信托公司在产品设计和对大数据的挖掘上提供新思维。通过高效的沟通方式和用户使用习惯,开发出针对特定人群的差异化产品,打造个性化拳头产品,做到精准营销。
随着监管层要求信托公司发展自己的财富管理中心,了解客户、积累客户数据正在成为各大信托公司的重要课题。过往由第三方代销产品,客户数据都掌握在第三方手中,信托公司在客户数据的积累方面实在太薄弱了。
此外,信托公司可以借助自身私募投行的优势,发挥项目搜集、交易结构设计、尽职调查、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将在线下已经筛选并做好风控措施的项目在互联网上募集资金。阿里“娱乐宝”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信托产品与保险产品对接,再在互联网上进行兜售。
当然,在开展互联网金融的过程中,信托公司也要特别注意法律法规的要求。比如近日被媒体报道的“信托100”网站,即是打着普惠金融的幌子,公开拆分信托份额来销售,目前这一模式已经遭到多家信托公司和信托业协会的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