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全国政协委员蔡继明、互动百科公司等提议将百度进行拆分,以遏制其垄断及走后门式的“暗箱”操作,微博上也有不少议论。我在想,百度问题的确很多,但是拆分是不是最好的办法?根本问题是不是游戏规则制定不够明确?没有规矩自然就会有漏洞。
一、有人提出拆分百度
提出拆分百度的现在有几拨人,主要是三类,第一类是代表,第二类是其竞争对手,第三类是受害的产业,第四类是受害的消费者。
第一类代表中的代表是全国政协委员蔡继明。他准备提交一份《关于整治百度垄断行为的建议》其中建议:“对百度进行拆分,令其搜索引擎与其他产品独立运营,保障相关领域的公平竞争;在搜索结果的第一页,禁止将广告信息与自然搜索结果混排;禁止优先推荐与自身关联的产品;加大互联网行业行政监管机构执法力度,及时制定相应政策与规定,打破中国互联网搜索引擎市场的垄断,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等内容”。
第二类代表中的典型是互动百科。因为百度有个百度百科,所以它们成了对手。互动百科近日表示:百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垄断与不正当竞争的事实,从降权网站到屏蔽词条。互动百科副总裁吴彦鹏表示,与百度发生纠纷至今,发现了很多“有意思”现象,在百度上很多相关此事的新闻会突然消失,在百度上只输一个“互”字就会出现“互动百科疑借反垄断进行炒作”等关键字提示。第二类代表中应该还有奇虎、盛大等。
第三类代表就很多了,有来自影视版权机构的,有来自文学版权机构的,有来自音乐版权机构的,不过目前能扳倒百度的还很少,多数因为有“避风港原则”的“庇护”。
第四类的消费者很多,甚至央视在前年曾经曝光过多次,并且导致百度不得不加大了相关媒体的广告投入。消费者受害主要是因为百度上面提供的虚假产品与服务销售信息,导致消费者受骗上当,且多数投诉无果。
二、拆分能否解决问题?
陈永东认为,拆分基本不能解决百度等类似企业的根本问题,起码的理由有以下几条:
其一,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至少到目前为止,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百度目前的情况应该被进行强制拆分。即使是反垄断法等法规,也无法完全界定其应该如何处理。
其二,国外谷歌之类也没说应该拆分。也许是我孤陋寡闻,也许是消息闭塞,至少我还没有听说美国政府要将谷歌进行拆分,也没有听说其他国家或地区要对类似企业进行拆分。
其三,拆分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百度的问题的确很多,但是拆分后就解决问题了吗?就能保证其首页不出现那么多广告?就能保证其搜索出的结果没有盗版网站的地址?就能保证其搜索结果中没有虚假诈骗信息?我看不能。这条也许是最重要的理由。
我认为,最有效的办法是制订较为科学合理、细致、可操作性强的游戏规则,大家都按规则办事。
其中,有些规则是容易制订的,比如搜索引擎结果的首页应不应该出现赞助商链接地址?如果可以,应该以什么方式出现?如果可以出现,最多可以出现几个?这个问题在两三年前就提出来了,但监管部门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这就导致,如果你在百度上搜索“图书购买”之类的关键字,会首页出现七八个赞助商广告地址,要将滚动条往下一点儿才能看到非广告地址,而在谷歌里同样的搜索最多只看到三个赞助商广告地址。
但是,有些规则是比较难制订的,比如如何不让其走后门式搞“暗箱”操作。的确,在百度中经常会在搜索某关键字时,结果中百度旗下的产品对应的地址常会优先显示。这个就比较难进行规则制订,因为搜索排名机制的后台是掌握在百度之类的搜索引擎企业手中的,而且经常会修改规则。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监管部门就束手无策,至少可以在提倡企业的血液中需要流淌着道德的血液的同时,研究可操作性规则的制订。如果不去仔细研究,如果不去深入探讨,那么就一直没有明确的游戏规则,那么你能指望什么?
如果规则没有制订好,即使拆分了,相关企业仍然会使出浑身解数与监管部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如果把各种洞都堵死,那自然会更容易防止垄断,并让“暗箱”尽可能避免。另外,还有就是消费者痛恨的虚假诈骗信息的监管政策制订,也是广大网民所期盼的。
总之,陈永东认为,拆分并不是解决百度存在问题的最好办法。最好的办法是相关监管部门立即坐下来,花大力气认真研究一段时间相应游戏规则的细节问题,在仔细研究的基础上,制订出切实可行的规则,然后听取各方意见,在多数人及多数行业认可的情况下,公布并认真执行,这也许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