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3日讯(记者 胡磊)3日,本报以《华东大药店疑销售“问题减肥药”》为题,报道了市民孙先生的质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中分局根据本报报道赴现场检查,并向药企当地相关部门发协查函。3日10:00左右,市中分局执法人员来到该药店,发现店内只剩下一盒“苦瓜清脂瘦”。执法人员发现,该产品外包装右下角确实印有“天凤降脂胶囊”字样,名称等信息与报道中一致。执法人员将该产品与国家相关公告进行比对发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天凤降脂胶囊”进行检查是在2012年2月,而该产品的生产日期是在2011年4月。执法人员介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的公告中,被查处的产品另外一个名称是“苦瓜清脂素”,而该店目前销售的产品名称是“苦瓜清脂瘦”,虽有一字之差,但二者有一个统一的名称是“天凤降脂胶囊”。另外,曾被查处的产品和该药店目前销售的产品均标注了两个生产厂家,其中共同的生产厂家为“海南中兴天然健康食品有限公司”。执法人员表示,虽然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显示,“海南中兴天然健康食品有限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天凤降脂胶囊”也确实曾被查处,但被查处的产品和该药店销售的产品毕竟存在细节上的差异,为了谨慎起见,核实这两种产品究竟是不是同一种,执法人员已向海南和广州发函,请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执法人员称,若当地相关部门证实该减肥产品与被查处的“天凤降脂胶囊”确属同一产品,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同时执法人员透露,在检查中还发现,该药店在索证索票方面管理不够完善、执行得不够到位,遂进行了相应处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相关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虽不能完全确认,但该产品明显存在诸多疑问,提醒市民目前不要购买和服用。
时间: 2024-11-09 05: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