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虽然现代媒介技术飞速发展,但是网络媒体对少年儿童的成长过程却没有质的提升,反而引起了儿童们“童年的消逝”。尼尔波兹曼虽然论述过在电视媒介横行的时代这种现象的产生与发展,但却错误地估计了电脑带给“童年”的影响。在网络媒体异常发达的今日,这种“童年的消逝”体现在少年儿童对网络媒介的接触与使用、网络对当今少年儿童强大的影响力以及其在呈现少年儿童形象三个方面。
【关键词】媒介技术;网络媒体;少年儿童;童年的消逝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的物质文化水平也有了大幅提高。如今已经进入了网络信息的时代,我国的网民达到4亿多,其中青少年是主力军。我们一面感叹如今的孩子生活真好,有着前辈们不能比拟的物质与信息;一面震惊于现在孩子的早熟与放肆,惋惜他们似是而非的童年生活。尼尔波兹曼在《童年的消逝》一书中论述了电视媒体时代童年的消逝。时至今日,少年儿童们的“童年”又是一番怎样的状况呢?
关于“童年”的产生
波兹曼指出,“童年”的概念直到欧洲文艺复兴时才被提出,而在这之前的中世纪,“童年”是不存在的。由于15世纪中叶印刷术的发明而创造了一个全新的符号世界,这个全新的符号世界要求确立一个全新的成年概念,因此“儿童”便从成人的世界中被驱逐出来了。“自从有了印刷术,未成年人必须通过学习识字、进入印刷排版的世界,才能变成成人。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必须接受教育。”波兹曼又指出,“并且像一切社会产物一样,它的持久存在并不是必然的。”[1]53这指的是,在电视媒体盛行的时代,成人的世界被毫无保留地向儿童开放,结果儿童原本十分珍视的“读写、教育、羞耻心”则变得一文不值,这直接造成了“儿童”概念的趋于消失。
波兹曼认为是技术的出现将儿童与成人区别开来:在印刷时代,儿童必须先学会识字,才能走向成人化。他同时也提出疑问,“有没有一种传播技术具备某种潜能,足以保持童年存在的需要?”[1]209波兹曼自己给出的答案是,“唯一具备这种能力的技术是电脑”。因为“为了设计电脑编程,人们基本上必须学习一种语言。这意味着人们必须掌握复杂的分析技能,类似于一个完全有文化的人需要具备的技能”。[1]210这样的观点在当今显然已经不再适用了,广大受众早已告别了电脑编程的时代,那些复杂的程序代码只出现在工程师的电脑里。
当今社会中的电子媒介与儿童
在当今社会中,能够熟练使用电脑仍是需要一定技术的,比如需要识字、会打字、知道一些基本的设置,即使仅仅浏览网页也需要这些基本技能。然而在知识大爆炸的当今社会,这些基本技能还能否成为将儿童剥离成年世界的技术隔阂呢?
由于电脑集声、光、图像于一体,对儿童的感染力较大,有的孩子两岁时就能相对熟练地使用鼠标,并会使用某些功能,如附件中的画笔工具。虽然这只是使用电脑能完成的极简单的事,可也证明了儿童甚至是幼儿使用电脑并不是难事,电脑的准入条件并不是高不可攀的。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调查报告,中国网民规模已达到4.85亿,其中10岁至19岁的网民占26.0%,而年龄在10岁以下的占1.3%,也就是有600多万10岁以下的儿童经常使用电脑。[2]由此可见,在识字率大量提高、识字年龄逐渐下降的现代社会中,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普及,简单的技术操作已经不能成为区别儿童与成年人的界限。并且在技术不断革新的今日,已经涌现出了越来越多的高科技电子产品,这些高科技产品类似于一种运用技术的平台,它们对受众并没有产生任何技术隔阂,反而拉近了受众与繁复技术的距离,使任何人都能够简便地操作,儿童也不例外。
麦克卢汉认为,印刷时代迫使人们以线性方式处理信息,而电子传播形式与印刷技术则完全相反。[3]114-136比如网上的文章有很多的超级链接,会把受众的注意力从主旨转向其他不相干的问题,这样的传播方式是非线性并且缺乏逻辑演绎的。而今天的孩子到了上学年龄时,早已用非线性和听觉的方式饱尝了不计其数的电子信息,等到在教室里遭遇典型的印刷式教育体系,自然会难以适从。麦克卢汉指出,今天的孩子上学后会发现,因为电子媒介,教室外的信息水平远远高于教室内了。[3]114-136在某种程度上,今天的孩子觉得上学是对他们教育的一种干扰。由于日常大量接触“非线性”的媒介信息,儿童变得缺乏耐心、急于求成。比如寻找某一问题的答案,当代儿童更倾向于使用网络搜索引擎而不是从书本中找寻答案。在这样的情况下,当今孩子对待学校与老师的态度与20年前大相径庭。由于能够轻易接收到外界的大量信息,现在的孩子敢于对老师教授的知识产生质疑、敢于去质疑老师的“权威性”。像这样学生知道老师所知道的一切,也就无所谓学生和老师之间的差别了。可见,孩子作为“儿童”的许多特质已经消失。通过搜索引擎,他们甚至在某一领域的知识量可以很轻易地就超过成年人。在知识的分野中,儿童与成年人的界限愈加模糊,儿童已经失去了作为儿童应有的懵懂与“无知”。
通过网络等电子媒介,儿童能够根据自己的意愿轻易接触到各种各样的“情境”。梅罗维茨在他的《消失的地域:电子媒介对社会行为的影响》中说道:
“电子媒介将许多不同类型的人带到相同的"地方",于是许多从前不同的社会角色特点变得模糊了。由此可见,电子媒介最根本的不是通过内容来影响我们,而是通过改变社会生活的"地理场景"来产生影响。”[4]
也就是说,身处于网络世界的儿童可以通过鼠标轻触便可以将自身置于不同的“地理场景”中,去体验不同的信息环境。在这一过程中,互联网能够有效地重新组织社会环境,从而达到对受众的影响,引起受众行为的变化。值得指出的是,在受众置身于媒体所营造的“真实场景”中时,几乎能够体验到这个场景中所发生的任何情感,即发生“移情作用”。这种联系一旦建立,无论媒介人物的感受如何,受众都能够收获到类似的感受。
学者格兰斯帕克斯指出:“人类情感经历的过程,是在较长时间里慢慢展开的过程,而电视之类的媒介如此快速地展示人类的种种情感反应,表明新技术似乎在干涉和迷惑人类慢慢经历情感的倾向。”[3]114-136通过电子媒介,人们常常感受到“自己在以人为的速度飞速跨越不同的情感状态”。而在现代社会中,儿童正通过电子媒介大量接触和体验着本不属于他们的“情感状态”,网络中大量的色情、暴力、恐怖的内容使儿童仅仅坐在电脑前便打开了进入成人世界的大门,在情感经历上便越来越早熟。电子媒介作为一种“催化剂”,使儿童通过接触媒介便快速地经历了成长的漫长过程,这种“催化剂”使儿童的心理过早成熟,缩短了由儿童走向成人化的时间。电子媒介创建了“地球村”,使人类又回归到了“部落状态”。这也就导致成年人世界中的“秘密”可以通过电子媒介毫无保留地展现给儿童;在模糊了年龄的网络世界中,儿童可以以成年人的身份来到成年人的世界中。由于网络的“匿名性”,儿童应当珍视的“羞耻心”也不复存在,他们可以和成年人一样参与到成人的各个生活层面之中。
新兴媒介对儿童的影响
相较于监管、审查较严格的电视节目来说,网络是一种更加自由的传播媒介。近年来兴起的“微博”是一种人人都能发布新闻的“自媒体”,由于缺少监管,发布在微博上的信息良莠不齐。微博这个强大的自媒体平台展露给儿童受众的是时时刻刻发生在成年人世界中的种种真实事物,信息的及时发布与大量涌入使媒介监督的缺乏愈加凸显。由于时滞性,网络中的把关人往往无法在第一时间内删除那些具有不良影响的信息,甚至他们为了赚人眼球往往不愿意及时删除那些低俗信息。并且,由于网络的及时性与随意性,作为监护人以及把关人的家长通常很难及时地了解到孩子对不良信息的接触情况。
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升以及低龄化的趋势乃至各种三俗事件的发生,说明青少年乃至儿童在网络这个“大染缸”中被浸淫了太多成人化乃至低俗化的色彩。然而儿童并不具备有效且有选择地驾驭媒介、识别信息的技能,因此他们在主体上已经不知不觉地进入成人领域,失去了作为儿童的“权利”。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卜卫教授指出:“儿童应享有健康、安全、精神充实的童年生活。这是儿童的基本人权之一。”[5]在网络世界中,暴力、色情、低俗的内容无从杜绝,对于儿童的这一权利便无从保证。网络的复杂性剥夺了儿童享有童年的权利。
儿童在网络中的形象
不仅如此,儿童在网络中的形象也与在传统媒体甚至是电视上的形象相去甚远。儿童在网络中的许多形象不仅仅如波兹曼所说的被“成人化”了,而且更是被灌输了成人的意志,甚至被创造出来反讽现实,行使着成人对现实世界的批判功能。在微博中被转发的很火的网络成人漫画中,有不少主角是儿童。与电视媒介中典型的“小大人”、模仿成人的形象不同,网络中的儿童有着很明显的儿童的外形,似乎过着我们熟悉的应属于儿童的日常生活,然而其言行举止,尤其是有性隐喻的内容的放肆程度却令成人大跌眼镜。发布这类信息的博主自然是为了博得点击率,然而这也无形中改变了成人对儿童的看法,也改变了真实世界中的儿童。网络中儿童的形象通常是掌握着话语权的成年人塑造出来的,而这与现实中真正的儿童是相辅相成的。我们无从断定,当今没有“羞耻心”的儿童是先出现在网络媒体中还是先出现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只能说,这二者是相互促进的。
过于普通的少年儿童形象已经无法存在于网络,因为为点击率而生的网络文化无法容忍不能吸引眼球的形象存在。网络作为社会的“解压阀”,其功能已经被现代人所滥用,肆意宣泄自己对社会以及他人的不满,而儿童也沦落为其调侃社会的对象。网络在形成舆论中拥有强大的力量,而一些非理性的舆论同样也大有市场,儿童的形象便淹没在这非理性的舆论之中,他们抑或被人贴上了道德主义的标签,承担了太多不属于儿童的社会责任;抑或被成年人直接剥离了“羞耻心”,成为低俗的玩物。
结 语
尼尔波兹曼认为电脑很可能会保持神秘莫测,为官僚精英人士所控制,他显然低估了电脑这种媒介被普遍使用的可能性,也低估了如今电子媒介的发达程度。在如今这个网络空间与真实社会相交织的世界中,“学校”与“家庭”已经无法成为能够抵制童年消亡的机构了。
如果说在电视媒体横行的时代还有全家人围坐在电视机前的景象,那么在电脑媒体时代便是被隔离的个人面对电脑屏幕的时代。毫无疑问,电脑媒体对童年的摧毁力要比电视媒体强大数倍,并且这种趋势会随着网络的普及和更新换代而愈加严重。童年的消逝不是一蹴而就的,是随着媒介技术的不断更新换代而愈演愈烈,使少年儿童在不知不觉中便失去了应属于自己的“童年”。这种现象应当引起人们的警觉,从加强对网络信息的分级与监管和对少年儿童媒介素养的教育入手,尽可能地还给孩子们一个真正的童年和一片纯净的天空。
参考文献:
[1]尼尔波兹曼.童年的消逝[M].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2]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2011,http://www.cnnic.cn/research/bgxz/tjbg/201201/t20120116_2366
8.html。
[3]格兰斯帕克斯.媒介效果研究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4]约书亚梅罗维茨.消失的地域:电子媒介对社会行为的影响[M].肖志军,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
[5]卜卫.大众媒介对儿童的影响[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2:44.
(作者单位:广西大学新闻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