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失联,让民生银行武汉分行陷入一场被指“违规销售”的纷争。
8月6日晚,一脸焦急的卢春明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其在民生银行武昌支行客户经理的推荐下,购买了一款起步为1000万元,年化投资收益率可达12.08%的“高端理财”,且对方称该产品无风险。
经该客户经理推荐,卢春明说自己于今年5月,分三次将自己及亲友的3000多万元资金存单抵押给银行,交由银行做“理财投资”。卢介绍,还有其他12个账户也购买了这项“理财”,共涉及金额约8000万元。此后,银行以承兑汇票形式,将这笔资金贷款给一家名为湖北永福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永福投资”)的借款方。今年7月中旬,借款方法人李晴失联,引爆这笔资金的呆坏账风险。
然而,卢春明所谓的“高端理财产品”,却并不被银行承认。民生银行声明称,卢春明等人是以个人定期存单质押给民生银行,为永福投资在该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提供全额质押担保。
8日下午,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的民生银行武汉分行一对外负责人潘女士也指出,卢等客户在银行签署的合同仅有担保合同,而对于借贷合同的签订根本不知情。
目前,针对这笔业务的性质和签订过程,卢春明等投资者与民生银行方面各执一词,李晴的失联可能让这笔投资打水漂。
“理财产品”之辩
2014年5月,对卢春明来说注定难忘。
一个月之内,卢分三次在民生银行办理了三份金额分别为300万元、800万元和300万元的定期存单,此后,其将这些存单办理了质押。他事后回忆,其在民生银行武昌支行2楼办公室,签订了一套空白合同,包括《担保合同》及《借款合同》,在他理解,银行将这笔资金拿去做理财投资,自己只需坐等到期后,回收本金加年化12.08%的利息。
没想到的是,7月25日下午,民生银行武昌支行突然通知卢春明去银行二楼会议室开一个协调会。原来银行将包括卢春明在内的13个账户的存款做了质押担保,贷给永福投资,而后者法人李晴已失联。
到底是银行理财产品还是个人存款质押担保?
卢春明解释,民生银行理财经理韩某代表民生银行,是这笔业务的牵线人,而自己是民生银行的贵宾客户,对该行及韩某一直十分信任。2013年11月起,韩某为其推荐过一项只针对高端客户的高端投资理财产品,起步1000万元,投资年化收益达11.08%,且无风险。
卢春明说,韩某曾向他表示,该投资项目经银行层层审查,项目客户在银行有封闭回款账户监管,并在民生银行开立的活期保证金做质押双重保障手段作为还款保证。此外,该公司还有房产门面等抵押在民生银行,而韩的父亲也投入3000万元购买该产品。如此一来,卢心动了。
为证实其说法,卢某向记者提供了一份韩某曾向民生银行上级主管部门呈交的“情况说明”。
韩某在说明中称,其于2005年4月进入民生武昌支行,目前担任客户经理,属零售序列考核。2013年下半年起,主营业务包括煤炭贸易的永福投资计划在该业务上“加码”,并以此申请增加公司授信额度至9000万元,但没获批,需审批额度只有3000万元。作为拥有庞大存款客户资源的韩某,与永福投资已合作了5年,他认为长期以来合作良好,对方信用记录良好。
为此,韩某推荐包括自己父亲在内的13个个人账户融资给永福投资,全部金额为7760万元。
操作模式是:卢春明等高端客户先与永福投资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金额、利率和半年期限,然后客户将个人存款用存单质押担保给银行。此后,银行为永福投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待汇票要到期时,借款人永福投资将公司的自有资金存到其在民生银行开立的对公账号内,再由民生银行操作扣款,完成兑付。办理完毕解冻手续后,卢春明等人可以取出存单。永福投资支付给卢春明等人依据票面金额的8%-9%的利息,同时,卢春明等人还可获得定期存单上3%左右的利息。
这并非韩某第一次操作这项业务。他在情况说明中称,从2013年做这项业务以来没出现过问题。
卢也坦言,去年其曾以同样的方式,购买过这一“高端理财”,当时的借款人也是永福投资,但当时到期后如期兑付。
但这一次卢春明没有那么幸运,7月17日起李晴失联,仅民生银行来说,就面临永福投资将有到期的4000万元贷款及个人融资的8000万元无法归还。
有鉴于此,民生银行曾召集13个账户持有人开了一场协调会,通报了相关风险。
8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联系韩某,其表示自身也是受害者,作为民生银行的客户经理,属于正式员工,其所有行为都属职务行为。目前银行方面并未授权其公开发言,就客户的各种说法,还不能公开发言。
民生银行也对外声明称,这项业务中,上述资金提供人分别是民生银行武昌支行客户经理韩某的父亲及韩某父亲的朋友,主要资金提供人多为某上市公司的股东及高管。而银行与上述资金提供人之间除存单质押合同外,未签订任何理财及其他合同。
风险提示漏洞?
前述民生银行武汉分行办公室潘女士也表示,客户在银行签署的合同仅有一份《担保合同》,而客户投诉的另一份《借贷合同》并非银行方面签署,也无相关印章,“银行的合同一般都是标准化的合同,有固定的格式,但这份借贷合同形似民间借贷合同,银行并不知情。”
针对客户经理在对客户销售时,是否涉及“无风险”的表述,是否介绍永福投资的相关情况,以及合同签订具体过程,潘女士表示银行正在核实情况,作为银行工作人员,银行负有管理责任,如果真有违规行为,会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银行业人士也坦言,在盖有民生银行印章的《担保合同》中,只关联了一份民生与永福投资之间签订的第105202014022089号的《银行承兑协议》,但与卢某等人相关的《借款合同》,却并未从文字上的关联体现。《借款合同》上,也无民生银行相关印章。
从文字上,无法证明《借款合同》是民生银行工作人员牵头签订的。而在与双方签订盖有民生银行印章的担保合同中,并无提及与风险相关的字眼或条文。
何为个人定期存单质押业务?
银监会2007年颁布的《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中解释,这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个人定期存单作质押,从商业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到期由借款人偿还本息的贷款业务。借款人可以以本人名下定期存单做质押,还可以第三人存单做质押。
“以第三人存单质押的业务模式,属于打政策擦边球,基本上各大银行都曾开展过。”一位银行业人士坦言,零售序列岗位的客户经理,一般拥有大批存款大客户,还会接触到一些需要资金但授信审批无法过关的公司客户。客户经理通过这种牵线,做大自己业务指标的同时,还能为银行增加承兑业务业绩,属多方共赢。但这项业务风险很大,最近几年来,诸多银行都陆续减少个人存单质押业务的开展。
卢春明表示,事后韩某曾向其坦言,在民生银行对公资产监管部曾针对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开具承兑汇票业务发文,要求今年4月以后暂停这项业务。“我们的合同是5月份签订的。”不过,记者尚未核实叫停的说法。
“光鲜”的失联者:谁是永福投资
目前,投资者与银行的纷争尚无定论,民生银行的回应也明确,这笔业务还未到期,存单仍处于质押期,资金“不翼而飞”的事实尚未发生。已失联半个月左右的李晴,会不会到期前出现并兑现上述欠款?目前还很难说。
李晴是谁?
永福投资官网资料显示,公司为一家国际多元化投资控股集团,总部位于武汉,海外总部则在美国纽约。公司主要业务涉及煤炭开采与经营、贵金属、有色金属开采等。集团在国内拥有子公司贵州永福矿业、金沙县白坪矿业、富源县永福矿业及轩辕阁玉器公司;在国外拥有美国永福国际投资公司,美国布鲁克、Bingham、Greening三家地产公司,John R投资公司,新加坡嘉俊国际公司等多个子公司,并参股美国康宁公司。
永福投资自称,作为公司的支柱产业,贵州永福矿业两矿所产均为优质无烟煤,年产量达两百万吨。评估总价值12亿,远期市值可达几百亿。目前,两矿所在的公司实体已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2014年初在港上市。
韩某在情况说明中也称,其自2009年起与永福投资合作,2010年,永福投资属于民生银行的商贷通客户,贷款800万元,后来民生对其的授信额度逐年增加,到2013年达4000万元。
韩某参照的审计数据显示,2009年至2013年,永福投资销售额分别为1400余万元、7000多万元、2.5亿元和5.8亿元左右。双方合作期间,永福投资并无逾期记录,在民生的信用评价为A,授信限额为1亿元。
韩某在说明中称,永福投资在民生银行的风控措施是抵押率高达98%的房产抵押,公司还追加与业务往来公司的封闭回款协议,该协议经民生银行法律合规部门审核。此外,民生银行追加了李晴的连带责任担保。李晴持有贵州永福矿业30%股权。该公司下辖永晟、白坪煤矿,且两矿资源已被飞尚无烟煤能源有限公司(01738.HK)带入到香港成功上市。
“但近些年,煤炭产业发展进入下滑周期。”一投资行业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坦言,一般从投融资的角度来看,该行业的风险评估都应经过大幅调整,信用评级一般会下调一些。
潘女士也表态,银行方面正在核实相关情况,协助客户减少损失。包括已开始清理永福投资公司质押在银行的资产,并着手进行资产保全,也计划根据情况采用相应法律手段。(本报记者付玉对本文亦有贡献)(编辑 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