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发布公告首次明确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

□据新华社电  记者2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首次对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告知。  公告称,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依法享有知情权、保密权、税收监督权、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申请延期申报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委托税务代理权、陈述与申辩权、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税收法律救济权、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  公告还称,依照宪法、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负有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  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指出,税务部门目前正在将提高纳税服务作为工作的重要任务,此公告的发布便于纳税人全面了解纳税过程中所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帮助纳税人及时、准确地完成纳税事宜,促进纳税人与税务主管部门在征纳过程中的合作,有利于营造和谐的纳税环境。

时间: 2024-08-24 16: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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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首次发布公告告知纳税人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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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人要有知情权监督权

国家税务总局首次以公告形式明确 纳税人要有知情权监督权 本报讯 记者严丽梅报道:在我国,纳税人究竟拥有哪些权利?哪些义务?昨天,国家税务总局首次以发布公告---<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公告2009年第1号)的形式,把散落在我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相关规定"归拢",明确列举规定了我国纳税人拥有的十四项权利与十项义务. 另外,还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告不仅一条条具体.细化地解释了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还全文凡涉及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必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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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在其官方网站--文化市场网发布公告宣称,已经向零度聚阵文化有限公司.北京中录时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瑞得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中电华通通信有限公司共4家公司下发了网吧新政颁布后的首批<全国网吧连锁企业认定证书>.文化部于今年8月18日正式发出了上述四家公司的牌照批复.随着首批认定书的下发,全国网吧连锁牌照开始正式放开.而这也标志着全国网吧连锁企业的牌照下发工作已进入流程,全国网吧市场的整合开始进入实质性阶段.早在2003年,文化部下发<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

税务总局密集调研,研究电商征税征管方案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开始密集调研,并专门成立课题组,研究对电子商务进行有效税收征管的政策方案.但围绕"电商征税"的辩论,并不是事件中最引人注目之处.京东商城.走秀网.唯品会.梦芭莎等多家知名电商公司均对南都记者表示,现下运营中,B2C网购平台和实体零售商早已站在同一纳税起跑线上. 真正引起电商业界关注的是,"如何建立与电子工商登记配套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比如电子发票可以作为纳税凭证."广州市电子商务协会秘书长张强告诉南都记者,纸质发票每开一单的成本需要1.6元,唯

税务总局加强高收入者个税征管五重点项目被锁定

⊙记者 张牡霞 国家税务总局9日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并锁定了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五类重点加强征管的项目. 根据<通知>,需加强征收管理的高收入者主要所得项目为以下五大类: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规模较大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别是报酬支付较高项目个人所得:外籍个人取得所得. 专家们指出,无法对高收入者有效征税是贫富分化的重要原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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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应征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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