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连线》杂志1月30日报道,美国弗吉尼亚州联邦法官裁定谷歌须将其Adwords广告系统收入的1.36%支付给一家名为Vringo的小公司作为侵权赔偿,该公司之前从Lycos公司购得了一组专利。谷歌不久前在与另一家流氓公司SimpleAir的诉讼案中落败,面临1.25亿美元的赔偿。
尽管谷歌目前提供一系列的产品和服务,包括Android操作系统、Google+社交网络,以及最近涉足的机器人和智能家居领域。但是说到底,谷歌仍然是一家广告公司,而Adwords是其收入的主要来源,是谷歌公司的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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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cos则是一家在1990年前后红极一时的搜索引擎网站,由于谷歌的崛起,在竞争中落败。虽然该网站至今仍然存在,但留下的只有唏嘘。如今,这家公司的遗骸从坟墓里爬出来,狠狠咬了谷歌一口。
2011年,一家名为Vringo的公司从Lycos手中取得了一系列与广告相关的专利。该公司是一家小型的上市公司,经营智能手机铃音业务,收入不高,但是在法律诉讼方面的开支达到了1000万美元,说明该公司的真实面目其实是专利流氓。
所谓专利流氓,是指依靠专利侵权诉讼而生存的公司。谷歌正在与各种各样的专利持有者进行对垒,其中规模最大的是一个名为Rockstar的专利联盟,背后有苹果、微软、黑莓)等的支持。专利流氓蕴藏的巨大能力在本案中可见一斑,能影响到一个公司的方方面面,甚至公司的核心业务。
在首次起诉谷歌成功之后,Vringo获赔3000万美元。谷歌则在吃亏之后重新设计了自己的广告竞拍系统,以避免支付后续赔偿。但本周,法院认为谷歌改进后的系统区别性仍然过低,谷歌将因此向Vringo支付数亿美元的赔偿。
这家Vringo公司去年五月还从针对微软的起诉中获赔100万美元。谷歌已郑重宣布将就本次案件提起上诉,其在对战专利流氓方面经验丰富,但是与同行业许多公司的战绩一样,有胜也有败。(实习编译:毛博艺 审稿:陈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