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日公告,发行审核委员会定于2010年8月25日召开2010年第137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债申请。 燕京啤酒6月2日公告,将此前公司可转债发行规模由“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1.3亿元”,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删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次募集资金不再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按原定方案,燕京啤酒拟募集资金12亿元投向年产10万千升纯生啤酒技术改造项目、对广东燕京啤酒增资用于其年产15万千升啤酒三期工程、对江西燕京啤酒增资用于其扩建工程、设立北京燕京啤酒(晋中)有限公司用于其年产20万千升啤酒一期10万千升工程、设立燕京啤酒(昆明)有限公司用于其年产40万千升啤酒一期20万千升工程、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
时间: 2024-10-03 16:4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