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徇私枉法
本报讯(记者高健)昨天,市一中院对原市公安局网监处处长于兵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案作出一审判决:数罪并罚,判处于兵死刑,缓期2年执行。
一切得从2003年说起。这年,瑞星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刘旭辞职,联手原瑞星公司高管田亚葵一起创办了东方微点公司,研制出一套新的反病毒产品——微点主动防御软件。 2005年7月,新软件即将上市前,微点公司遭到市公安局网监处调查,理由是“反病毒公司资质调查”。
据知情人士透露,于兵收了瑞星公司420多万元“好处费”,指使办案民警把扣押的装有微点核心技术的计算机直接送到了瑞星公司。于兵还透过办案人员给刘旭“指明”两条出路:一是把公司卖给像瑞星这样有实力、有背景的公司;二是不要在北京设立公司,搬回原籍福建。
较之刘旭,田亚葵更为悲剧,他被冠以涉嫌“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罪名,羁押长达11个月。网监处又以微点公司涉案为由,给全国唯一防病毒产品检测机构——国家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验中心发公函,要求其对微点主动防御软件不予检测。切断了该软件的面世之路。
经过长达数年信访,2008年7月,市纪委成立专案组对于兵等人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两个月后,潜逃至南非的于兵被捕。今年2月,于兵受审时,承认了收受瑞星公司420余万元贿赂款的犯罪事实,对其他罪行也供认不讳。最终,法院认可了检方指控,做出上述判决。
来源:北京日报
时间: 2024-09-20 08:2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