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发红火的网络支付被纳入央行管理的范畴。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依据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该办法自今年9月起施行。分析人士认为,这意味着,作为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一支重要力量,第三方支付获得国家认可,且行业地位不断提高,将朝规范化方向发展。
第三方支付被正名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答记者问时表示,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较好地满足了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人的支付需求,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随着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范围、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新的支付工具推广,以及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这个领域一些固有的问题逐渐暴露,新的风险隐患也相继产生。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出台表明,第三方支付获得国家层面的认可。业界对此普遍持积极的态度,因为第三方支付机构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发展,风险也降低了不少。有业内人士称,之前,多数非金融机构支付企业处于“半阳光”的状态,发展业务的同时也担心政策变动造成损失,对非金融机构的保障性不够,发展前景不甚明朗。
如今,网络购物大潮风起云涌,第三方支付受到社会广泛追捧,但安全性、诚信度等方面弊端也显现出来。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甚至利用自身平台参与违法商业活动。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第三方支付是金融在网上的创新和发展,又能刺激消费,是非常必要的。但现存的企业良莠不齐,有效监管能使市场变得有序。
规范管理净化市场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首次对第三方支付服务设定了准入“门槛”。据了解,对于支付业务申请人资格,其中规定,申请人拟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
支付宝等知名第三方机构表示,新规将有效规范整个电子支付行业,而央行对支付行业的资格认定将引发行业“大洗牌”。此前,第三方支付业务没有明确的准入门槛,部分企业规模较小,信用状况与抗风险能力明显不足。
电子商务发展的热潮势不可挡住。根据易观国际近期发布的第三方支付市场季度监测数据显示,2010年第1季度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到2081.6亿元,其中互联网支付占了1999.4亿元,环比增长 13%。目前我国有300多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市场集中程度较高。
据介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旨在通过严格的资质条件要求,遴选具备良好资信水平、较强盈利能力和一定从业经验的非金融机构进入支付服务市场,在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下规范从事支付业务。
新规的发布,为正规第三方支付机构健康发展扫清道路。艾瑞咨询第三方支付行业分析师胡媛媛认为,由于支付行业需要有安全和技术的投入,小企业难以保证,行业门槛的提高,使有实力的企业留下来,也保证了整个行业的发展水平。尤其是,当前摆在社会面前的两座大山阻碍了第三方支付的强劲发展势头,一是网络诚信问题,一是网络支付安全问题。
支付企业应与时俱进
第三方支付大佬们都在摩拳擦掌,谋求新一轮的市场扩张。第三方支付门槛的设立,也对电子支付企业自身安全风险控制能力和产业创新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势必促进其提高服务水平,进而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第三方支付的与时俱进必将给整个电子商务产业带来空前的盛世之景。
易观国际分析指出,网络支付细分市场已成为战略竞争的重点,以支付宝、财付通等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企业继续拓展公共事业缴费业务、航空客票等领域。易宝支付等则在电信、教育交费等领域另辟蹊径。手机支付及支付解决方案将成为各大第三方支付企业发力重点。
中国未来的发展离不开电子商务的繁荣,中国融入世界也离不开电子商务。像支付宝这样的第三方交易机构,一方面需要加强管,但是管死不等于安全,另一方面还要保证充分的市场进入,让第三方支付不断发展壮大,这样才能真正起到安全的作用。(通信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