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有人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各种光怪陆离的假消息间歇性发作。如“北大女生国外裸奔”、“史上最毒后妈虐待女童”、“北大女生遭官员强奸”以及“纸馅包子”等等,单看题目无不令人目瞪口呆,进而激愤难平,其内容绘声绘色,图文并茂,更加令人深信不疑。
科技的发展使地球成为一个村落,网络则使世人咫尺天涯,比如,可以在一个公共平台上即时发言和交流。显然,我们已经昂然进入网络时代,互联网的长足发展,网络媒体的突飞猛进,既推动了社会进步,也为假消息的泛滥提供了天然的土壤。于是我们看到,上述假消息一经措身网络,犹如长了翅膀,迅疾之间传遍全世界。正因为如此,假消息的泛滥才更可怕,更值得警惕,给受害者造成的伤害更致命,给国家造成的恶劣影响也更严重。
范敬宜先生日前撰文认为,“炒”、“造”、“搞”泛滥是群众对新闻媒体最不满意的问题之一。诚哉斯言!“炒”就是炒作,“造”就是造假,“搞”就是恶搞。笔者认为,造假不仅是纸媒的“专利”,也是网媒的“专利”,就网络上飞来飞去的假消息而言,甚至是一些别有用心者利用网络的开放性而兴风作浪的嗜好。因此,对于制造假消息者需严惩不贷。遗憾的是,就目前而言,打击网络造假者有三个难题。
其一,网络消息具有难以预测性。如今,网络成了网民发言的公共平台,无论是博客,还是BBS,包括一些网站的新闻也开启了留言功能。这些平台是网民畅所欲言的场所,但也成了一些居心不良者散布谣言、制造假消息的天堂。许多人认为,在网络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于是造起假新闻来无所顾忌。尤其值得警惕的是,我们很难预测到这些居心不良者何时发布假消息,发布什么假消息。这种难预测性、不确定性给查处带来了挑战。
其二,网络消息具有难以求证性。一些好事之徒在论坛发布假消息时,往往采用耸动人心的标题,再辅之夸张而震撼的叙述,甚至声情并茂。许多不明真相的人缺乏辨别能力,或者根本无法辨别消息的真假,就跟着起哄,间或有几个理智之人也被淹没在网络暴力的漩涡当中。更让人遗憾的是,一些网站出于商业目的,片面追求点击量,刻意将这些假消息置于显著地位,这就加快了假消息的传播速度,也给当事人造成更大伤害。
其三,网络消息具有难以控制性。可以说,网络传播速度有多快,网络假消息的传播速度就有多快。网络假消息不仅传播速度快,而且传播范围广,在世界范围内简直无所不及。有时即便假消息被证实为虚假,但因为网络的传播,天下已经皆知,这就给当事人造成了难以弥补的创伤。如,北大女生因被诬在国外裸奔,心理遭受严重创伤,被迫中断留学回国维权。
尽管打击网络假消息面临种种困境,但公民权益不能漠视,造假者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比如,本月24日,北京市海淀区警方对外宣布,“州长(地市级)奸污北大女生”的帖子已经被证实是谣言,发帖者因涉嫌诽谤已经被海淀警方刑事拘留。我国《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无论制造网络假消息者的理由多么充分,都不能以侵犯他人的权利为前提。
法律是遏制网络假消息的法宝,也是最后一道屏障。法律之外,还有道德,还有良知,还有正义;他律之外,还有自律,还有慎独,还有自省。因此,奉劝那些意欲制造和散发虚假消息的人,切莫以身试法。对于网站来说,切勿只顾商业利益而罔顾社会效益,不能陷入“点击率崇拜”当中,要肩负社会责任,把好关,不仅不给假消息提供温床,更不能参与制假。对于那些受到假消息折磨的当事人来说,要在第一时间站勇敢出来,积极为自己维权。对于绝大数网民来说,要冷静,保持理性,不能瞎起哄,更不能参与到传播假消息的行列当中。当然,面对网络假消息的泛滥,相关政府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履行应有的职责,发挥应有的作用。
法律是遏制网络假消息的最后一道屏障,笔者希望,每个网民都要自律,每个网站都要自律,都不要挑战道德底线,更不要挑战法律底线,否则,法律必然会找上门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