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阿里集团关联公司小微金服旗下的招财宝的定期理财平台招财宝公司推出定期变活期的“变现”功能,吸引了不少希望获得更高的定期理财收益,又要求资金能随时提取的人群。
招财宝变现功能是投资人将持有的招财宝上购买的理财产品作抵押来贷款,生成一笔新借款“个人贷”,提供贷款资金的不是招财宝平台或金融机构,而是平台上其它投资者。
其风险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流动性风险,没有人买投资者欲变现生成的“个人贷”就变不了现。每一单变现借款的时间以及可能拆分出来的数量都是不定的,足够大规模的用户和活跃的资金进出是能否迅速变现的关键。若利率上行,若低利率接盘的可能降低,都会造成流动性风险。
其次如果投资者用来抵押变现的初始理财产品是保险产品,本来是可以提前退保的,变现后就不能退保了。
其三,假设变现者A在转让后很快得到了接盘者B的转让款,也并非就落袋为安没了风险。如果产品到期之后,因为产品还是挂在A的名下,到期后的本息要还给B,如果A持有理财产品到期后的收益率没有达到之前预期收益率,低于变现时生成的个人贷产品年化收益,A还要负责补足差价。
也就是说,A持有的初始理财产品的风险经过“变现”并没有转让给B。以目前招财宝上销售的某险企业一款万能险为例,其预期年化收益都是6.9%的,但实际上,根据保监会的规定,万能险能够保证的保底年化收益不过是2.5%,其余部分并非保证能实现的收益。如果A以6.9%的年化收益转让,最后到期收益低于6.9%,A要自掏腰包补偿给B这部分差额。
虽然据招财宝介绍,除了保险外,目前可支持变现的产品还包括个人贷资产和分级债基金等,这些产品都是在成立后即可申请变现。只要在产品信息上注明了“可变现”字样即支持变现功能,同时,招财宝平台要收取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二的变现手续费。
暂时挂钩的理财产品还只是保险和基金,但未来也可能挂钩其他不同风险的定期产品。而且作为平台,招财宝不会负责产品到期的兑付。个人贷合同显示,还款保障为众安在线提供的保险保障本息到期兑付。到期后,支付宝可以根据个人贷的协议约定将A持有的理财产品到期的本金及利息直接划转至B的支付宝账户。如果出现产品逾期或者收益不够付的情况,保险公司将先行赔偿,并再向A追偿。
根据招财宝平台提供的数据,截至9月10日,上线近半年的招财宝平台累计成交金额为129.33亿元,到期本金收益达标率为100%。其中,累计变现笔数达6477笔,变现成功率也为100%。
但是,如果投资者选择变现的时候愿意提供的收益率越低,其变现速度就越慢。也就是说,较高的流动性最终还是要牺牲部分的收益。
据招财宝介绍,在变现时,招财宝平台通常会推荐按照投资者购入理财产品时的收益率变现,但实际上平台并没有对变现的利率范围设定一个上下限,因此变现的“个人贷”产品年化收益率相差很大,从最高的6.9%到最低3%都有,都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完全由变现者自己设定。
比如说,约定年化利率为6.9%的,通常在数秒钟之内就能全部售罄。而编号为006709号的个人贷,约定年化收益率仅4%,期限332天,规模也只有1.5万元,9月11日09:43开售9月11日 10:48才拍完,接盘者的起拍点为100元起,全程耗时1个小时19分钟才售罄。
而一些低得离谱的,比如年化收益只有3%的,上线后则长期无人问津。比如个人贷007170号和个人贷007206号 ,约定年化收益率均为3%,规模各自只有302元和5139元,但这两个产品从11日下午就上线, 到12日都没有售罄。
事实上,这种类似的变现功能在传统金融机构中早已有之,银行可用定期存款单或者银行理财产品来抵押贷款,保险公司也可以用保单抵押贷款,区别在于贷款的利率和金额通常不能由欲变现者自己设定,而是有统一的标准。
即使在最近兴起的互联网金融业,比如陆金所,也早已有类似的变现功能——投资者可以将持有的未到期的P2P产品进行转让。2012年底,陆金所平台开通债权转让服务增加流动性。不同的在于,陆金所的产品转让之后,持有人也即债权人也就随之发生更换。陆金所还对出让人自定义转让价格的上下限做出明确规定,下限为项目剩余本金,上限为项目剩余本金+当期至今的利息。
同时,陆金所的P2P产品只有持有两个月之后才可以转让。而招财宝则对变现的时间没有做出限定,但保险类产品除外,保险类产品必须过犹豫期后才可申请变现,已申请退保或者在退保中的保险也无法变现,申请变现之后,不能再退保。
“个人贷”的实质跟P2P类似,投资人基于自己在“招财宝”平台持有的指定理财资产数据发布借款申请,其他投资者通过“招财宝”平台购买或预约购买该笔借款后,实质是将相应资金出借给变现发起人。但招财宝平台不设立资金池,不提供担保,不做期限错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