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Olswang公司最近公布了2008年他们的调查数据,我过去在博客也曾经引用过他们2007、2006年的调查报告。在今年的调查报告中,他们为了使数据更具说服力,对调查对象进一步细分,如科技先锋类型的。
在音乐消费行为方面,通过传统/DAB电台和听CD的行为依然是最主要的音乐消费形式,更令人惊讶的是付费下载数字音乐的比例比非法下载高出4%。而在细分人群方面,未成年人和科技先锋类相比要活跃的多,他们中甚至有称花三个月时间去将自己的所有CD转成了数字格式。下图是被调查者每周超过一次的音乐消费行为比例。
比较“落伍”的消费群则要保守得多,他们不喜欢下载,不喜欢用PC和便携式终端收听音乐。在这部分消费群中偶尔使用便携终端收听的比例仅22%,相对于未成年的81%相差甚远。
在音乐内容获取方面,有部分消费者表示他们购买专辑才买CD,如果是单曲就选择在数字音乐商店购买。从这也可以理解为单曲消费的模式也是歌迷对唱片公司的专辑包装的一种否定,他们不认可专辑是一个完整的作品。在使用非法的数字音乐服务方面,科技先锋消费群的使用率明显要高(17%),落伍的消费群就只有3%。这其中可能存在这样一层因素,科技先锋消费群他们对音乐服务的要求更高,譬如对音乐格式、内容量、服务个性化体验、DRM限制等,而合法的音乐服务受音乐产业合作条件上的限制,往往可能在某些方面不如非法的音乐服务。下图是消费者对盗版内容的使用情况。
在选择服务时,价格因素还是最主要的因素之一,所以消费者对广告支持的免费模式还是比较支持的。数字内容的质量也是一重要因素,尤其对于科技先锋来说。另外新内容上线时间和历史内容量也是用户选择的。这点在国内也尤为明显,音像店越来越罕见,而许多国外CD在国内即使有引进也有很长的时间差。
除此之外,调查也发现消费者对家庭数字娱乐控制管理中心的需求比较强烈,可以在电视机上在线看影视内容,可以在家庭音响听在线音乐…..,不再受终端等种种因素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