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运行了多年之后,相关部门终于承认了虚拟货币的合法化地位。因为已经没法再继续回避了,有些问题也没法回避了。
6月26日下午,文化部、商务部联合下发《关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同一企业不能同时经营虚拟货币的发行与交易,并且虚拟货币不得支付购买实物,防止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对现实金融秩序可能产生的冲击。
据悉,下发此《通知》的背景是,网游虚拟货币在促进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经济与社会问题,主要体现在:用户权益缺乏保障、市场行为缺乏监管、虚拟货币在使用中引发的纠纷不断。该《通知》还界定了网游虚拟货币的定义,游戏道具不在其列。
仔细阅读了《通知》后,刘兴亮认为这个虚拟货币新规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阻止人民币和虚拟货币的双向兑换。
按照理想化的,虚拟货币只能实现人民币→虚拟货币→增值服务→虚拟货币的单向流通,即在正常渠道中用人民币兑换成虚拟货币之后,不可以再将虚拟货币兑换成人民币。而实际中呢,在现实流通领域这种局面已经发生了改变。
如若不信,那么请登陆淘宝网,随处可见各种虚拟货币和人民币的兑换。据了解,这一领域已经形成了一块不小的生意。
可以说,一定程度上,目前虚拟货币已经形成了金融交易闭环,实现了虚拟货币与人民币的双向兑换,实现了从人民币→虚拟货币→增值服务→虚拟货币→人民币的双向流通。
随着这种现象的愈演愈烈,虚拟货币必将冲击现有的金融秩序,从而引起更大的金融问题。这个问题才是相关部门最害怕的问题。所以归根到底,这个《通知》的最引人瞩目的方面就是其第八条:
(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兑换发行企业自身所提供的虚拟服务,不得用以支付、购买实物产品或兑换其它企业的任何产品和服务。
虽然《通知》总共有二十六条,但其他二十五条都是陪衬。
比如第二条,“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经营网游虚拟货币的发行与交易业务”,对于那些上市的大佬们来说,注册两个公司比考虑晚上去哪儿睡觉更加简单。
比如第十三条,“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不支持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的,应采取技术措施禁止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在用户账户之间的转移功能。”这一条,以我的智商很难理解。
另外还有一些稍微有些用处的,比如“网络8205.html">游戏运营企业不得在用户直接投入现金或虚拟货币的前提下,采取抽签、押宝、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分配游戏道具或虚拟货币。”为什么说稍微有些用处呢?因为不能“开箱子”的话,史玉柱就要减少一些收入,不过以他的智商,很快可以找到对策。
话又说回来,用户没使用完的虚拟货币怎么退,史玉柱还能不能开箱子,道具算不算虚拟货币,这些其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虚拟货币如果真的冲击现在又的金融体系,那可是相关官员吃不了兜着走的大问题,这是不能回避的,也是必须要花大大的力气去重视的。(刘兴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