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世界范围内新技术革命日新月异,尤其是新一代智能技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等新技术不断涌现,“智慧化”建设已成为当今世界城市发展的趋势和特征。
智慧城市是信息时代的一种全新城市形态,是全面网络化、高度智能化、应用普及化和产业高端化的城市,是城市信息化的高级阶段。其内涵是以信息、知识为核心资源,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手段,以泛在高速光纤网络、无线网络为基础,通过广泛的信息获取和对环境的透彻感知以及科学有效的信息处理,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提高城市运行效率,改善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融合发展,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力。
“智慧城市”作为未来城市功能和品质提升的重要载体,是工业化向信息化全面进化的跨越式发展之魂,将全面推进信息技术在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等领域的深度融合与应用,并将实现生产、生活方式、交换方式和公共服务的巨大变革,实现政府决策、市政管理、公共服务和社会民生的革命性进展。
智慧城市的建设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具体工程建设完成后的运营又是一件长期复杂的工作。为切实有效的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对于不同的工程项目需要应当根据其独有特性选择不同的建设和运营模式。因此对智慧城市产业链及建设运营模式的分析及选择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智慧城市产业链分析
智慧城市的建设是以开放式创新的理念汇集大众智力资源,并根据社会需求将相关技术打造成一条囊括全球全行业的产业链和产业群的过程。这可能是人类历史上最长的一条产业链整合,现有行业的企业将在这条产业链中一一定位与固化,直到下一次技术革命的到来。从国内外经验来看,目前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营中的产业链主体及各自诉求如图1所示。
其中通信运营商和解决方案提供商在智慧城市的建设运营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作为城市基础通信网络的建设者和运营者,通信运营商通过其完备的网络覆盖、成熟的通信技术和丰富多样的信息化增值服务,为智慧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基础支撑条件。解决方案提供商利用丰富的、成熟应用的信息化解决方案,以及特有的信息资源,也将为智慧城市建设规划以及后续的项目落地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政府可以节约资金,通过一定的资源换项目,利用产业链上各主要环节社会主体的资金、技术和运营优势,完成基本的基础型信息化项目的建设。
二、建设运营模式设计的总体原则
对于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模式的设计首先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城市的数据、信息资源与物理建成资源、人文经济资源等同样都属于城市的基本资源。城市政府需要掌握和控制最基础核心的数据和信息,逐步建立完善城市资源数据库。
2、为建设和运行服务型政府,城市政府必须逐步建设、运营城市公共服务平台,这个平台同样也应该由政府掌控。
3、涉及维稳安全、市政服务等非盈利性、非商业化的应用系统及其子平台由政府自建自营,而其余各项服务与应用应由政府引导,社会资源为主建设和运营。
4、所有智慧城市的服务与应用必须与政府建设运营的城市公共服务平台和城市信息资源数据库对接。
5、只有遵循市政府对智慧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在政府许可下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的社会单元,其业务系统和才能够与城市管理与服务平台及城市资源数据库进行对接。
三、建设运营模式分析
在实际情况中,可以考虑多种模式结合的建设方法,采用灵活多变的建设运营模式,取长补短,充分考虑政府的职能、其他企业与机构建设运营的运作方式,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智慧城市建设中作用的同时,最大程度地避免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
在现有环境下,智慧城市的建设和运营主要考虑以下几种模式:
(一)政府独营模式。
所谓政府独营模式,是指智慧工程完全由政府进行投资建设和推动,建设完成后所有权归政府所有,具体的工程建设以及运营工作可由政府直接负责也可外由社会资源承建和代维。本模式主要适用于必须政府投资的,涉及到公共安全、市政服务等领域,前期投资大,涉及政府部门较多,且后期无法带来商业价值的应用系统及其子平台,如城市应急指挥系统等。
在政府独营模式下,智慧工程建设的资金完全来自与政府预算资金,政府预算的资金可以有两种来源:一是部门信息化预算资金;二是政府信息化专项资金(由政府信息化建设主管部门掌握)。其中,针对政府各部门基础信息化建设、专用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一般可以由部门信息化预算资金建设;针对信息互通共享项目(如公共平台)的建设,建成后的系统和数据需要对外开发和共享的,可利用政府信息化专项资金进行集中投资建设,避免重复建设。
(二)市场运作模式。
所谓市场运作模式,是指智慧工程的建设可以由政府和社会资源共同参与,社会资源通过自己建设或者与政府共同建设并运营维护。此种模式发挥了市场化的效率和服务优势,并可利用社会资源的资金加快智慧工程建设,以满足用户需求,并缓解政府沉重的财政压力。市场运作模式主要是针对有一定增值性服务信息化需求,面向社会的,未来有一定盈利模式,且涉及政府部门较少、易于监管的智慧工程项目。
在市场运作模式下,可以按照以下五种方式开展:
1、政府主导、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公司化运作。
此种模式下,智慧工程的建设虽然对社会进行开放,吸引社会资源的参与,但还是应当由政府为主导来进行项目的推动。具体可由政府进行部分投资,政府为主成立信息化投资公司,投资公司由国资委进行控股(国家股份在51%以上),同时注意要吸引社会相关的信息化企业参股到投资公司中。投资公司成立后按照公司化进行独立运作,进行智慧工程的建设与运营,但是政府的信息化主管部门还需要对投资公司进行监管。 另外投资公司还可根据不同的信息化需求和行业领域投资成立专业的信息化投资子公司,如交通信息化投资公司、市民卡投资公司等。此种模式适合前期投资大,虽然后期有一定的盈利性,但主要还是公共服务为主,且涉及到行政部门较多的智慧工程。
这种模式不仅可以有效的吸引社会优质资源,同时还有利于将相关信息化产业做大做强,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2、政府提供引导资金和政策支持,与社会资源进行合作,共同建设和运营。
这种模式,称为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即政府与企业合作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企业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从公共事业的需求出发,利用社会资源的产业化优势,通过政府与企业双方合作,共同开发、投资建设,并维护运营公共事业的合作模式。合作各方参与某个项目时,政府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企业,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
在这种模式下,政府往往先进行少量投资,通过先搭建诱导性的公共服务平台和数据库,再将平台出售或租给社会上的专业公司运营,由专业公司进行运营和扩大建设,专业公司可自行在平台中开发应用,吸引相关企业应用进入平台,所产生的收益未来可由政府和企业按照双方事前的约定进行分成。
3、政府牵头,社会资源出资建设,到期移交政府。
这种模式,政府提供提供政策和资源的支持,主要由社会资源来出资建设,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监管。根据社会资源是否参与运营,又可分为两种模式:BOT模式和BT模式。
(a)BOT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模式。作为委托方的政府会将智慧工程的建设特许权授予作为承包商的企业,由企业在特许期内负责工程的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待特许期结束后再将工程的所有权移交给政府指定部门经营和管理,整个过程中的风险由政府和私人机构分担。
(b)BT模式(Build-Transfer),即“建设-移交”模式。政府通过特许协议,引入社会资金或民间资金进行专属于政府的智慧工程的建设,建设完工、验收合格后,平台及其设施的有关权利按协议再由政府赎回,政府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通俗地说,BT模式也是一种“交钥匙工程”。
4、社会资源投资建设和运营,政府提供租赁(补贴)费。
在此种模式下,智慧工程完全由政府直接委托给社会资源提供资金并进行建设,或由政府直接租用社会资源成熟的信息化产品,或政府提供一定的补贴。政府需要提供政策和资源的支持,包括运营商在内的社会资源除了需负责融资和工程项目建设,还需要提供无线和有线通信网络的建设支持,以及项目建成后的维护与运营工作。
此种模式主要针对信息化基础设施项目,如城市通信管网建设和升级、无线网络接入服务;或社会资源已经建设完成、运营较为成熟的全国性信息化产品,如城市安全视频监控等;或与手机紧密结合,需要定制终端产品开发的工程,如移动办公、移动执法类和位置服务类业务。
5、政府与多方社会资源共同参与,以示范工程带动产业发展。
这种模式主要针对创新型产业工程,政府与生产企业、物联网、互联网、通信等信息产业企业和科研院所紧密合作,建设智慧应用的示范区。政府给予政策倾斜以及引导资金、研究经费上的扶持,由参与企业出资建设运营,拓展融资渠道。通过整合产业链,传递价值链,创新新业态,拉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以示范效应推进该工程的推广,反过来可以提升示范基地建设规模和层次。
四、结束语
“智慧城市”的价值在于为城市经济注入智慧活力,城市通过智慧手段在生产领域的应用,提高信息化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由劳动密集型向知识、技术密集型转变,使经济发展更具“智慧”,也是城市发展模式转型的重要途径。采用灵活多变的建设运营模式,充分充分考虑政府的职能、社会资源建设运营的运作方式,发挥市场化的效率和服务优势,将成为保障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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