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联通设施一男子盗窃获重刑 本报讯(通讯员李新利 记者王巍)13万余元的电信设施被当废品卖掉,造成附近手机没有信号。李某被顺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2006年9月份一天,29岁的李某等人来到顺义区一处山顶,爬到联通发射塔上卸下了两块方盒子,运到山下后卖到废品回收站,李某从中分得赃款几十元。 因附近的联通手机没有信号,联通公司工作人员检查发现,CD-MA放大器及电源线被人剪断。被盗走器材总价值13万余元。 经查明,李某等人还先后盗窃电缆线、变压器设施等。 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及破坏电力设备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时间: 2024-09-08 17: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