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发文公布了国家电子商务试点项目名单,甬商所申报的“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服务试点项目”正式获得批准,甬商所也成为华东地区唯一一家入选的综合性交易所。
海洋经济“春风”劲吹,助力获批成功
根据国家发改委网站信息显示,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了《发改办高技〔2012〕2218号》和《发改办高技〔2012〕2219》文件,甬商所申报的“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服务试点项目”正式获得批准,也是唯一一个以大宗商品电子交易、金融服务为重点的试点项目。
据了解,此次电子商务试点专项工作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八部委联合组织,是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的延续。
甬商所营销总监刘名鸣介绍说,该交易所“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服务试点项目”是宁波市作为“No.1”项目向国家发改委推荐的,主要内容是以建设大宗商品电子交易、金融服务、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为企业开展金属、化工、能源、矿产品、稀土、农林产品等品种的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提供服务为主。试点项目将通过大宗商品交易模式的创新以及金融服务的创新来完善整个电子交易服务体系,为广大交易商提供更为高效、快捷、安全的服务。
“除了拥有创新的模式之外,甬商所独特的政策优势、精准的市场定位、良好的产业基础都是获批的重要原因。”刘名鸣表示,2011年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构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海陆联动集疏运网络、金融和信息支撑系统“三位一体”的港航物流服务体系成为浙江发展海洋经济的核心内容之一,而甬商所正是其中一项重要举措。
创新模式吸引评审,帮交易企业化繁为简
“以往购买铜原料,要买到价格合适的铜,需要一个个打电话询价。买到货后,还要业务员去推销,这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成本费用。”作为甬商所的交易客户,一家小型铜贸易公司的负责人表示,以往很难直接向大型冶炼公司购买,还会遇到货物质量不佳、价格波动风险和三角债危险,资金压力大。但在甬商所的平台上,只需要在交易系统上查看合适价格买入,直接在宁波就能实现铜的交割,面向全国客户都可交易,通过仓单质押融资也不担心资金占用率过高的问题。
“先进的运营机制和服务理念,创新的大宗商品交易、服务模式也是此次项目成功获批最为重要的原因。”甬商所市场部经理孙佳宁表示,甬商所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通过互联网技术,将电子商务与传统现货贸易相结合,开创现货递延交易,网上招、拍、挂交易结合等新型贸易模式。为现货企业提供了一个公开、透明的贸易环境,通过统一的交易规则、严格的产品质量标准等制度,有效地减少了违约事件,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贸易各方的利益,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也提供了与大企业平等议价的平台。
同时,甬商所通过指定交收仓库实现实物交收、统一管理,使用电子仓单的方式来证明相关商品已经进入指定交收仓库,彻底改变了传统现货贸易实物交收地点散而杂的情况,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实行物流规划,提高仓库利用率,降低仓储成本,提高交收效率。
孙佳宁介绍说,甬商所通过与各大银行进行合作,利用标准化的注册仓单作为抵押物进行融资,一方面降低了银行的贷款风险,另一方面又为众多中小企业开辟了快速高效的融资渠道,解决企业的资金问题。通过与银行共同创新,甬商所还利用平台的信息收集和分析的优势,发展供应链金融,帮助拥有良好交易背景和严密交易结构的中小企业实现低成本融资。
整合大宗商品市场,叫响“宁波价格”
据了解,尽管目前宁波市大宗商品产品业态齐全,拥有多家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或交易中心,但也存在着规模较小、布局分散、市场定位较低端的问题,尤其缺乏一个区域性大宗商品交易平台。
孙佳宁表示,甬商所获批国家电子商务试点项目,将有助于宁波大宗商品市场体系的转型升级。甬商所是宁波市打造智慧城市和智慧贸易的重要依托,也是宁波市落实国家电子商务试点城市的必要举措,有助于带动宁波地区电子商务建设、技术研发、人才储备等实施力度。
试点项目获批后,甬商所方面也表示,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把宁波建成重要的大宗商品集散中心和资源配置中心,实现宁波在全国大宗商品行业中的价格风向标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