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火车票实名制、微博实名制之后,6月5日,央行发布了《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要求互联网支付账户的开立需要实行实名制,这意味着互联网支付将正式步入“实名”时代。
征求意见稿规定,支付账户的开立需要实行实名制,支付机构对客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支付机构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假名支付账户。其中特别要求,个人支付账户单笔收付金额超过1万元,个人客户开立的所有支付账户月收付金额累计超过5万元、或资金余额连续10天超过5000元的,支付机构还应留存个人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所有评论都认为,上述规定意味着,网络支付账户实名制将被强制推行。所有的事情,都会遵循一个发展过程,用一个词概括,叫作否极泰来!近几年,互联网支付业务规模扩张迅猛,现已处于第三方支付的主流地位。在已获央行第三方支付牌照的101家企业中,近半数企业获得互联网支付牌照。艾瑞咨询的统计数据显示,去年第三季度全国支付行业互联网支付业务交易规模超过6000亿元,这还不包括广阔的线下支付市场。
互联网支付达到一个空前的度,一直在背后观察的监管者们便不得不出手,此前虽有一些监管的规定,却一直处于“名存实亡”的状态,管理者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几乎没有什么执行力度,但是如今面对几千亿的交易额,若再任其发展,将会出现极不好的现象。
近几年出现的“信用卡@套现”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并且已经殃及了互联网。不少网民为了节省信用卡的透支提现费,经常利用互联网支付账户来实现“中转”。网络信用卡@套现的一般流程是:用信用卡给支付宝充值500元,再通过支付宝转账至借记卡中,从借记卡取出现金,这样就可以不支付信用卡@提现的费用,完成“信用卡@套现”。
意见稿的发布,这也再次表明了,国家政策法规对互联网的直接影响。央行发布这个意见稿,本意是为了打击当前存在的一些不文明的“套现”现象,这种现象在现实中不好处理,因为信用卡的存在,公民的消费能力大幅度上涨,只要有信用卡就存在着“套现”。但是对互联网而言,一纸文件,就能取消网络透支充值,只要各个网络商城取消信用卡充值的服务即可,比较容易实现。
互联网支付实名制产生的影响主要有二点:
信用卡不能透支充值,网民消费能力下降。
很多买家在购买“大物件“商品时,采用正常的信用卡消费。支付实名制正式推行后,习惯于提前消费的网民将不能再使用透支卡从网络购买“大物件”商品,整体而言,造成的是消费能力的下降,对商城而言,就是交易额度的降低。
网站用户体验大打折扣。
目前很多商城为了吸引客户,千方百计的提高用户体验,很多商家都考虑到照顾客户的现金流,纷纷推出信用卡购物,这样即使客户手头现金不足,照样可以购买商品。支付实名制正式推行后,这种用户体验就不复存在,加大影响客户的购买欲。
总体来观,互联网支付实名制有利有弊,更好的保证了商品交易的正轨化,打击了不正当的交易,有效的避免了买家的恶意退货;不好的地方是影响了网民的消费能力及网站的用户体验。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在网络实名制试行的时间里,处理这些问题,让网民们随心所欲的购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