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方舟子索赔精神损失20万元,此案未当庭作出判决。
腾讯科技讯 10月18日消息,因周鸿祎(微博)微博上转发“网友爆料方舟子被百度重金收买和利用”等言论,方舟子以名誉侵权为由将周鸿祎诉至法院,索赔精神损失20万元。今日上午,朝阳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
去年10月,方舟子发表微博,提醒司马南360收集用户隐私信息,并劝其注意上网安全,警惕“做‘流氓软件’起来的人搞出来的东西”。随后司马南发微博表示要卸载这一产品。
随后周鸿祎在微博上回应:“这一次是方舟子,下一次还会有圆舟子,后面肯定还会有一系列抹黑360安全浏览器的组合拳,目的都是趁立足未稳要灭了360搜索……”,并转发“百度公司利用掌控的媒体资源和一些所谓的‘打假斗士’,抹黑360浏览器,试图以此遏制360搜索的发展”,“近日,又有网友爆料称方舟子被百度以金钱收买和利用,以所谓‘打假斗士’的身份,和司马南一唱一和”等微博。方舟子认为周鸿祎的微博对自己构成名誉侵权,于是将周鸿祎诉至朝阳法院。
今天上午该案开庭,方舟子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指出,周鸿祎先后发布侵权微博共7条。事实上,方舟子从未以发表或不发表批评揭发言论为代价,收受任何企业、个人的金钱或利益。方舟子在诉状中称,他的行为只是依据“相关事实建议‘慎用360浏览器’”,并没有诋毁抹黑。被告微博基本内容失实,使其名誉受到损害。因此方舟子起诉周鸿祎,要求其公开刊登道歉信,并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
针对方舟子的起诉,周鸿祎的代理律师认为,方舟子发布明显的侮辱性言论,贬损、丑化、侮辱被告、360公司及其产品,方舟子才是过错方。针对方舟子的质疑,360及时做出技术解释并多次发布辟谣声明,请方舟子关注这些信息,并请他注意辨识所转发微博的真伪。然而,方舟子一概置之不理,继续转发恶意攻击360浏览器的微博。该律师还表示,周鸿祎在微博中作出的回应,只是对方舟子诸多不正常行为的合理质疑和批评,并未捏造事实、诽谤原告,也没有侮辱、丑化原告的言论。“方舟子一方面利用其知名公众人物的社会影响力,不断发布羞辱周鸿祎的言论;另一方面却又拒绝接受周鸿祎对其提出的合理质疑和不具有实质恶意的评论,这是一种典型的双重标准。”
同时针对原告律师提出的微博中出现的“方肘子”等攻击性称呼,被告代理人认为,这只是一种网络用语。周鸿祎微博回应方舟子对360的攻击,属于正常的言论自由范畴,不构成名誉侵权。因此被告请求法院驳回方舟子的诉讼请求。此案未当庭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