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集协发表声明:版权费尚未分配媒体误导大众

电视台报道,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自2007年始至今已收取8000万元的卡拉OK
版权费,但很多歌手却仍没有拿到应得的报酬。成立后不久,音集协就因状告多家KTV运营商而声名大噪。不过,在充当维权代表人角色的时候,音集协还要收取高达50%的版权管理费用。中新社发吴芒子 摄  中新网5月12日电 针对版权费分配的质疑,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今天在其网站发表正式声明进行回应。声明指个别媒体的报道误导了大众,犯了基本的法律错误。声明表示,目前,该协会成立后委托天合公司收取的版权费尚未分配,要等全体会员大会召开后,由会员大会制定分配规则。  近日有媒体报道,音集协自2007年开始收取卡拉OK版权费,如今收取版权费达8000万元,但很多歌手至今没有拿到应得报酬,质疑音集协版权费的去向。  该协会今日在其网站发表声明对报道作出回应,声明中特别指出,根据
著作权法的规定,卡拉OK歌厅经营中,涉及到唱片公司和词曲作者的放映权、表演权等,而歌手作为表演者,不应直接从卡拉OK歌厅中收取著作权使用费,可以根据其和唱片公司的约定获取相应的报酬。相关媒体的报道,歌手没有分到卡拉Ok歌厅的使用费的提法误导了大众,犯了基本的法律错误。  声明说,按照《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规定,该会的工作接受国家版权局的监督和指导,在内部时时与权利人保持接触,公开透明地进行自我管理,同时也欢迎社会舆论和媒体监督。但是媒体应客观、真实地报道相关的新闻和事实。现在个别媒体的报道,基于错误的事实,对法律规定错误理解的基础上的炒作,只能适得其反误导社会。  声明全文如下:  近日,有关媒体对我会开展的卡拉OK收费和分配工作进行了一些不实的报道,现就有关问题声明如下:  我会由国家批准成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严格按照《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和《社团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在我会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接受国家版权局和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卡拉OK歌厅经营中,涉及到唱片公司和词曲作者的放映权、表演权等,而歌手作为表演者,不应直接从卡拉OK歌厅中收取著作权使用费,可以根据其和唱片公司的约定获取相应的报酬。相关媒体的报道,歌手没有分到卡拉Ok歌厅的使用费的提法误导了大众,犯了基本的法律错误。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可以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管理费,用于维持其正常的业务活动。提取管理费的比例应当随着使用费收入的增加而逐步降低。我会在筹备期间,按照国家版权局2006年第1号公告,由中国音像协会代为开展卡拉OK收费工作。钱柜公司在此期间交来1000万版权使用费。由于我会成立初期,投入成本较高,对该笔著作权使用费进行了第一次分配,扣除管理费的比例为50%,该分配比例和按点击率分配的原则是经过由会员大会授权的管理委员会通过。2008年6月24日,我会正式成立,之前以中国音像协会名义开展的收费工作全面由我会接手,2008年10月,我会开始委托天合集团公司执行收费。目前,协会成立后委托天合公司收取的版权费尚未分配,要等全体会员大会召开后,由会员大会制定分配规则。  天合文化集团公司及各地子公司受我会的委托收取著作权使用费,向卡拉OK歌厅发放协会的许可证,通过天合公司的工作,在卡拉OK歌厅和协会之间签订许可合同,协会对收取的使用费进行管理和分配,同时加强对天合公司的管理。  按照《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规定,我会的工作接受国家版权局的监督和指导,在内部时时与权利人保持接触,公开透明地进行自我管理,同时也欢迎社会舆论和媒体监督。但是媒体应客观、真实地报道相关的新闻和事实。现在个别媒体的报道,基于错误的事实,对法律规定错误理解的基础上的炒作,只能适得其反误导社会。  我会开展的卡拉OK歌厅许可收费工作是依法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方便广大卡拉OK歌厅经营者依法经营。目前,我会已经在全国二十多个省、市开展了卡拉OK收费工作,也得到相当多的卡拉OK歌厅业者的认可。对于由某些不负责任的媒体引起的误导,我会希望通过本声明能以正视听,正确了解和理解我会的工作。今后我会将一如既往地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广大的媒体朋友对我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批评,我会将不断地改进工作,完善集体管理制度。

时间: 2024-10-22 21: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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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5月12日电 针对 版权费分配的质疑,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今天在其网站发表正式声明进行回应.声明指个别媒体的报道误导了大众,犯了基本的法律错误.声明表示,目前,该协会成立后委托天合公司收取的版权费尚未分配,要等全体会员大会召开后,由会员大会制定分配规则. 近日有媒体报道,音集协自2007年开始收取卡拉OK版权费,如今收取版权费达8000万元,但很多歌手至今没有拿到应得报酬,质疑音集协版权费的去向. 该协会今日在其网站发表声明对报道作出回应,声明中特别指出,根据

音集协回应巨额版权费事件

本报综合报道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收取歌曲版权费用的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自2007年开始收取卡拉OK版权费,如今收取版权费达8000万元.近日,记者发现很多歌手至今没有拿到应得报酬. 版权费已代收两年多 按照国家版权局规定,KTV版权使用费由音集协代为收取,收取后再按比例返还给相关受益人.2006年音集协开始收取卡拉OK每包间一小时12元的歌曲版权费.记者调查时发现,很多歌手并未收到相关报酬.歌手孙悦称,两年来从未收到任何版权费. 采访中,音集协不愿详细说明收费方式以及对著作权人的返还

音集协回应巨额版权费质疑

5月10日,据中央电视台报道,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自2007年始至今已收取8000万元的卡拉OK版权费,但很多歌手却仍没有拿到应得的报酬.成立后不久,音集协就因状告多家KTV运营商而声名大噪.不过,在充当维权代表人角色的时候,音集协还要收取高达50%的版权管理费用. 中新社发 吴芒子 摄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收取歌曲版权费用的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自2007年开始收取卡拉OK版权费,如今收取版权费达8000万元.近日,记者发现很多歌手至今没有拿到应得报酬. 版权费已代收两年多 按照国家版权局

音集协8千万版权费去向不明歌手至今未得报酬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 收取歌曲 版权费用的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自2007年开始收取卡拉OK版权费,如今收取的版权费已达8000万元.但近日记者在采访时发现,很多歌手至今却仍没有拿到应得的报酬. 版权费委托公司代收 2006年国家版权局规定,开始收取卡拉OK每包间一小时12元的歌曲版权费.歌曲版权费已经收取了两年多,歌手以及词曲作者本应收到版权费的所得,但记者调查时发现,很多歌手并未收到相关报酬.著名女歌手孙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两年来从未收到过任何版权费. 按照国家版权局规定,KTV

歌手未见音集协卡拉OK版权费天价管理费遭炮轰

2008年1月2日,据悉作为音像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举措,截至2007年底,卡拉OK 版权收费已在全国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启动.中新社发绍常 摄 中新网5月10日电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收取歌曲版权费用的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自2007年开始收取卡拉OK版权费,如今收取的版权费已达8000万元.但近日记者在采访时发现,很多歌手至今却仍没有拿到应得的报酬. 2006年国家版权局规定,开始收取卡拉OK每包间一小时12元的歌曲版权费.歌曲版权费已经收取了两年多,歌手以及词曲作者本应收到版权

卡拉OK版权3年收1.7亿音集协运营模式存争议

卡拉OK 版权3年收费1.7亿增10倍 音集协商业运营模式存争议 每经记者 刘丹 发自北京 "2007 年收取600多万元,而2009年前三季度就收到了6000多万元."记者从1月25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会员大会获悉,自 2007年以来,卡拉OK版权许可工作已在中国内地26个省份全面启动,累计收到版权费1.7亿元人民币,费用在三年内增长达10倍左右. 引入商业机制存争议 音集协副会长.总干事王化鹏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2007年音集协仅收到版

音集协称收入分配方式要保密

发声明回应卡拉OK 版权费去向质疑 本报讯 (记者 王秋实) 针对近期媒体对歌曲卡拉OK版权费分配的质疑,负责收费的音集协昨天在官网上发表声明,称严格按照法规规定收费,并由会员大会决定分配规则,近一年所收的版权费还没有进行分配.但声明未公布总收入的数字和具体分配方式. 歌手无权直接获得版权费 声明称,音集协是国家批准成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严格按照<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和<社团管理条例>等法规开展工作.根据 著作权法的规定,卡拉OK歌厅经营涉及唱片公司和词曲作者的放映权.表演权等

音集协就媒体四大质疑做出回应不构成价格垄断

自4月20日起,中央电视台三套的<综艺快报>栏目连续7期对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收取卡拉OK 版权费情况进行了报道:随后,中央电视台二套的<今日观察>.新闻频道的<朝闻天下>等栏目也做了相关报道.部分平面媒体以此为信息源,又进行了延伸性报道. 记者发现,这次媒体关注的焦点已不是之前的"对卡拉OK该不该收取版权费"."收费者身份是否合法"等问题,而是集中对音集协一年来开展收取卡拉OK版权费工作提出了四个质疑即:

音集协:版权费已分一千万是媒体误导了大众

KTV 版权费争议 夏曾珍 制图 央视日前披露了音像集体管理协会 (简称音集协)自2007年来已收取了8000万元人民币卡拉OK版权费,但是却没有歌手收到 "分红"的消息.音集协对此发表声明称,目前已分配了1000万元.但是昨日记者采访中发现,一些唱片公司和创作人都表示自己从来没收到过音集协的"分红". 央视质疑:8000万元去了哪儿 2006年国家版权局规定,将收取卡拉OK每包间一小时12元的歌曲版权使用费,该费用由音集协代为收取,收取后再按比例返还给相关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