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网络安全法,保护个人信息是其重要内容。(6月2日 人民日报)
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个人信息的经济价值及其重要性不断得到重视,然而个人信息泄露的程度令人堪忧,如同“赤身裸体”走在大街上,问题的严重性更是令人头皮发麻,轻则骚扰不断,重则遭受诈骗蒙受损失。因而《网络安全法》的出台犹如为“裸奔”的信息穿上柔软而坚定的盔甲,护佑个人信息的安全。
个人信息泄露主要源自黑客攻击、钓鱼网站、内部安全防范不足等花样百出的方式,同时我国信息技术发展尚处在稚嫩的阶段,保护体系尚未成熟,网络监管更是如同初生婴儿,脆弱不堪且简单柔弱,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正在持续而严重的危害着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广东19岁准大学生因学费被骗自杀、北京清华大学女教授被诈骗9000万元新台币等“精准”的电信诈骗皆是因为个人信息泄露,使得不法之徒有机可乘,按图索骥。
在这个人人互联的网络时代,我们在享受网络大数据带来的方便快捷的同时不得不正视网络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万物互联意味着不仅信息共享,更多的还有网络安全隐患和风险的正虎视眈眈。《网络安全信息法》以法为矛,对网络违法行为界定清晰,处罚力度较强,监管力度够大,因而具有较强的威慑力,能够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痛点对症下药,明确责任主体,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然而,全心全意将《网络安全信息法》当成个人信息安全的盾牌也是不可取的。当前我国绝大多数人对隐私观念淡薄,对于个人信息保护还处在初级阶段,但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信息安全负责,不随意填写问卷、不贪占小便宜、不随意接受点击陌生邮件、正确处理载有隐私信息单据票据,使用正规网站或应用,生活中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警惕与负责的点滴终将汇聚成海,成为个人信息保护安全盾上的重要一笔。
个人信息保护还需双管齐下,将法治监管和个人意识提升相结合,才能更好的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将我们的信息包裹在更厚实、更安全的盔甲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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