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须利剑“常出鞘”

最近,我的手机突然“清净”很多了,除了9月11日收到一个号码为18051953441的“响一声”诈骗电话外,就再也没有接到这类电话了,但这样的“耳根清净”之福不是凭空来的,而是公安机关大有作为的结果。

长期以来,不明不白接到诈骗电话、推销电话很多,让人真搞不懂个人信息是通过何种渠道、如何泄露出去的。正是在这种公民不知情、信息就被泄露的情况下,很多群众就上了诈骗信息的当,诈骗犯罪分子轻易得手,其根源就在公民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被非法获取、被犯罪分子利用所致。

从道德层面来说,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是极不道德行为;从法律层面来说,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按理说,“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于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是要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对犯罪分子应该有所震慑,但事实上是犯罪分子并不为所动,依然猖獗作案,这其中,有金融行业人员、有快递人员、有房地产人员、有公司电脑后台操作人员,他们为了蝇头小利,将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打包卖给犯罪分子,从而直接导致了“精准的”电信诈骗,非法获取公民信息者很清楚严重后果,但是依然不收手、铤而走险,如果国家再不下重手、下狠手打击,由此诱发其他严重社会后果不在意料之外。

长剑出鞘,必有斩获。经半年多的缜密侦查,公安部近期组织辽宁、四川等25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对一起特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01名,成功铲除42个信息泄露源头,摧毁了9个涉案地域广、涉案人员多、信息数量、种类及涉案金额大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团伙。有效打击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取得重大战果,震慑了犯罪分子,值得点赞!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次是“有效打击”,铲除42个信息泄露源头,“扯出萝卜带出泥”,擒获201名犯罪分子。但是,对于每年因信息泄露、高达200亿元的电信诈骗损失来说,只是一次鼓舞士气、激动人心的小胜!距离“毁灭性打击”的“大胜”目标还有一段距离。

人民群众的期望就是“天下无电信诈骗”。当然了,要实现这个目标,不是公安机关一家的事情,涉及到各方参与、共治共管。首先是各行业各机构要建章立制管好公民个人信息源、信息库,严防死守,不让信息非法流失;其次是基层社区要加大宣传教育,动员群众标记诈骗信息,并发现一起电信诈骗就举报一起,给公安机关提供破案信息;再次,也是最重要的是公安机关要亮剑,利剑要经常性“出鞘”,“除魔降妖”,绝不放过一起公民信息泄露及其引发的诈骗案,让违法犯罪分子无处藏身;最后,法院要依法对公安机关捉拿归案的非法泄露、非法获取、非法利用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重判严惩,让他们“享受现世恶报”。

如此,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斩草除根”式打击,公民信息才会安全,网络才能安宁,人民群众包里卡里的钱财才安全,人民群众的生命也不会因为电信诈骗被非法剥夺。

本文转自d1net(转载)

时间: 2024-10-23 14: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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