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门户在国内是很早就被提出的概念,类似A8、九天音乐等都曾一度都以打造中国音乐为服务口号。时隔几年音乐门户这一概念已经不再流行,在线音乐也更趋向于个性化的方向发展。
Myspace早在年初宣布了它的数字音乐宏图大计,但之前一直未有详细透露太多具体的细节。随着Myspace Music的开张日期接近,诸多媒体都聚焦这个项目,仿佛要把它当作挽救衰败的音乐产业的一大支柱。
Myspace音乐将免费的全曲点播、自定义的音乐播放列表、音乐新闻、音乐制作花絮等整合到它的SNS社区中。或许Mysapce是因为看到了imeem近期的快速成长,而myspace的音乐人和用户群都要远超过imeem。根据目前公布的情况来看,两者模式非常接近,唯独imeem提供的却是30秒的试听,可能因此会受到一定的冲击。
从收益来说,广告收益和电子商务(数字音乐下载、无线音乐、衍生品、票务销售)是其规划的主要收益来源,唱片公司则通过相应的音乐家主页获得的广告和电子商务收益中拆账。这就引发一个老问题,目前各个SNS社区已经都面临广告收益难的问题,Myspace的广告收益甚至在今年第三季度曾显示下跌,那究竟广告收益还能否使唱片公司获得理想的收益?Myspace表示的是他们在全球有1.18亿用户和250人的广告销售团队,麦当劳、丰田汽车、sony电影公司和State Farm保险公司等品牌已经与它的这个新音乐平台签约上百万美元的广告单子,官方乐观的估计到2012唱片公司能拿到10亿美元的收益。
Myspace的数字音乐下载部分将由Amazon来提供,Amazon数字音乐商店目前已占据5%的市场份额,iTunes占据85%市场。相信选择亚马逊作为合作方应该是考虑到它在电子商务领域的优势,更重要的是满足了唱片公司希望树立一个iTunes的对手来均衡市场的愿望,使得他们不再受制于Apple。而另一方面,唱片公司面临CD市场萎缩、数字音乐增长疲软的处境,却看到了演出、衍生品和票务市场的增长趋势,借助Myspace Music围绕音乐人为核心的SNS服务会是尝试提升演出、衍生品和票务收益的最佳渠道。
Myspace音乐以音乐人为核心的方式更能起到新媒体的音乐家推广,可以一定程度降低唱片公司的艺人推广成本。而类似iTunes的服务,是以音乐作品为核心,它的价值只有在音乐家和作品本身成功的前提下才能被最大的体现。所以我觉得在新模式下myspace音乐能否创造佳绩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将是唱片公司力图挽回目前产业的颓废之势,而借助新媒体寻求突破的大试验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