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和关闭。
经营性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凡从事经营性信息服务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凡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手续。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有偿服务。
网站所有者应于15日内将备案电子标识安装在网站首页的右下方,并将其链接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数据库,以供公众查询。
前日sohu惊爆国内未备案的站24号之前一律关闭,如大棒一般,砸的我晕头转向,这如何是好,虽然我自己主要经营的网站放在国外的服务器上,但是客户所有的网站都在国内的服务器上呢,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客户网站是我做的,服务器是我的,一旦IDC那边说话,这不我的财路全玩完?
痛定思痛啊,继企业网站浪潮过去后,网上商城也是快没有悬念了,Taobao,百度有啊,易趣,亚马逊,京东,2688,红孩子……虽说电子商务的前景一片光明,网上购物成为一种时尚和必须,但是哪个网上游弋的群众能去除了这些网店之外的地方购物呢?我作为一个网站开发人员,做过的商城系统不能说按三位数算,但两位数还是绰绰,没有盈利的,运行公司举步维艰,于是提供这些网站开发服务的站长们囊中又是羞涩了很多啊,草根站长何去何从?
很多人都有一个观念,做技术的总是比较牛,我看未必,因为我自己包括我身边所有做技术的,专业很牛,收入很差,有百度的,有阿里的,就是没有有钱的,你还别不信,事实就是这样子,从收入来源看得很清楚。
第一:很多站长主要工作还是在企业上班,而且在网络公司上班的居绝对数量,但是纵观国内网络公司,真正靠开发软件,开发系统赚到大钱的用凤毛麟角形容还有些吹,能稍微养活自己的网络公司要么就是和实业沾边,要么就是和政府沾边,再不行的弄弄游戏代理,中国只有一个阿里巴巴,也只有一个马云,但中国又何止百千的程序员抑或是草根?
第二:Google Adsense 貌似这个收入也是个人站长的主要收入,有些人看着很强悍,事实上呢?一个简单的计算,pr=4的网站正常IP在1000-2000之间,按照1%的点击一天也就是10-20点击,按照单价0.5$算,收入也就是在5-10$,可是想想看啊,单价0.5$的GG能给你匹配多少,很简单的一句话,GG一天不会让你超过10$,如果超过它就去努力的去找你的刺儿,直到发现你有一点对他们的不诚实,Game Over……